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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 山东省人大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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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1-12
第4版(要闻)
专栏:

  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
山东省人大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本报济南11月11日电 新华社记者孙本尧、本报记者晓渡报道: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为把全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等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打下了初步基础。
记者新近在山东采访了解到,山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大力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换届两年多来已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38件,占10年来制定的现行有效法规总数的64.4%。他们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制定地方性法规,同时,围绕维护政治和社会的稳定,针对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加快立法步伐。
在经济立法中,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积极慎重的方针,努力制定迫切需要的经济法规。到目前,这类法规已占近两三年立法总数的1/3以上。他们还把立、改、废有机地结合起来,两年多来对两件法规中不适应改革开放需要的条文作了修改和补充,较好地保证了建设和改革的顺利进行。从今年对山东省27件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动态跟踪和信息反馈看,广大干部和群众普遍反映良好。
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保障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又一重要环节。他们对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较好地依法行使了监督职权。
在依法监督的同时,省人大积极支持“一府两院”开展工作。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还坚持不懈地加强对普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促进了全省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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