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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来吧,流失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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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1-13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信访调查

  归来吧,流失生!
本报记者 李仲春
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4年多来,中小学生的流失现象仍屡屡不断,有的地区中小学生流失的情况还相当严重。许多读者纷纷投书本报,呼吁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这一问题。
    一串惊人的数字
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1988年至1989年两年间,全国各地共流失中小学生295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7.3%。例如,1989年东北某省城市初中毕业生53.6万人,而3年间城市初中流失生为75000多人,占城市初中毕业生总数的14%;全省农村初中毕业生为37.6万人,3年间农村初中流失生为65000多人,占农村初中毕业生总数的17.3%。有的县初中生流失率在30%左右,有的乡竟高达50%以上。1989年华北某省有10123名小学生辍学;36682名初中生流失,占初中毕业生总数的2.94%;3863名高中生流失,占高中毕业生总数的2.4%。
贫困地区流失生问题更加突出。广西有些贫困县的小学毕业生不到儿童入学总数的10%。金秀瑶族自治县共和村小学原有一年级学生71人,五年级时只剩下了7人。就连两次被评为基础教育先进县的湖北某县,其中一个乡流失的小学生占这个乡入学儿童的60%。我国现有2.2亿入学儿童,其中只有1/3能读完小学,能读完初中的只有1/3。近10年来,全国流失的初中、小学的学生逾3700万人。这一期间,四川省共有1421万中小学生,只有1011万人读完小学,344万人读完初中,而读到高中的只有66万人。
    流失生走向哪里
黑龙江牡丹江市有关部门对城市中的231名流失生作了调查,发现进厂就业的182人,占流失生总数的78.8%;搞个体经营的16人,占6.9%;无业的33人,占14.3%。牡丹江市有关部门对486名农村流失生作了调查,发现务农的403人,占流失生总数的82.9%;进厂就业的44人,占9%;搞个体经营的13名,占2.7%,无业的26人,占5.4%。
1989年上海市有关部门调查了郊区农村的344名流失生,发现在家从事辅助劳动的177人,占流失生总数的51.5%;随父母、亲戚等学手艺的30人,占8.7%;外出做工和当个体户帮工的73人,占21.2%;去向不明的64人,占18.6%。上海市有关部门还曾调查了3个区、4个县的流失生,发现做童工的262人,做童商的79人。
今年上半年,江西省有关部门对宜春地区农村中小学流失生作了调查,发现小学流失生在家务农的占77%,从工从商的占7.3%,做手艺活的占14.5%,无业的占1.2%。其中,做童工的占16.4%。初中流失生在家务农的占61.8%,从工从商的占16.7%,学手艺活的占17.3%,无业的占4.2%。
在城市和商品经济较发达地区,大部分流失生过早从事各种工作。浙江上虞县3个乡调查表明,51%的流失生进入企业工作。1986年至1989年的几年间,上海市郊区农村新添了7000个“放牛娃”。
过早踏上纷繁复杂社会的流失生,由于年少不懂事,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据福建南平地区法院统计,1988年,全地区270名18岁以下的“少年犯”中,流失生就有247名。黑龙江勃利县曾抓获过6个少年犯罪团伙,成员21人,竟全是流失生!
    为何会流而不止
国家教委和有关部门曾采取了许多措施,竭力制止流失生现象的发生,但中小学生辍学、流失现象在有些地方仍在蔓延。造成中小学生纷纷离开学校的原因在哪里?
目光短浅,辍学挣钱。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得一些目光短浅的家长不顾子女的前途和社会需要,让孩子们辍学挣钱。牡丹江市有关部门曾对流失生家长作了一次调查,发现69.3%流失生家长是基于“与其供孩子念书,不如早让他们挣钱成家立业”这一思想。江苏泰兴县一带,流失生每人每年的收入一般为600元至1500元之间,致使许多家长让子女辍学挣钱。
重男轻女,旧俗作祟。目前,我国农村许多家长存在“重男轻女”的思想。一些家长认为,男孩子学文化可光宗耀祖;而女孩子则是“泼出去的水”,读书无用,不如早日回家帮老扶幼、挣嫁妆钱。安徽省有关部门调查休宁县流失生的情况,发现全县小学流失的女学生占女学生总数的70%。
经济拮据,无可奈何。目前,我国一些贫困地区中小学生的辍学情况比较严重。尽管有些地方尽量减少学生的学杂费开支,但是,每个学生一学年三四十元学杂费,对于一个温饱尚未完全解决的家庭来说,仍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这些地区的儿童小学入学率只有1/3。辽宁铁岭市有关部门作了抽样调查,发现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被迫辍学的占辍学人数的40.3%。河北涞源县桃木疙瘩村小学有13名学生,其中11名学生因交不起学杂费而辍学。
管理混乱,方向不正。江苏省有关部门调查了徐州、淮阴、扬州等地的中小学,发现一些学校由于办学条件差,加上管理混乱,师资力量薄弱,教育质量低下,致使许多学生流失。这些流失生约占流失生总数的20%。有些地区办学思想不端正,片面追求升学率,歧视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造成许多学生被迫离开学校。福建省教委在调查福清县3所中学908名初中流失生情况时,发现因学习成绩不好而流失的占流失生总数的83%。山西高平县野川中学因片面追求升学率,曾将48名学习成绩差的学生赶出学校。
    齐抓共管堵流失
中小学生流失问题,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正在采取措施解决这一问题。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摸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
普法执法。一些省、市、自治区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义务教育法,使社会各界、家庭、学校明确自己的义务和职责,从法律上约束中小学生的流失。上海根据义务教育法,制定了实施细则,如上海市普及义务教育条例实施细则、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1989年春,河南省政府发出了关于严格控制中小学生流失的若干规定。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相应地制定了一些实施细则和乡规民约,明确了各部门、各级政府的责任。一些县、市制定了控制中小学生流失的岗位责任制。这些做法,有效地控制了中小学生不断流失。
清退童工。江苏省教委、省劳动局等5个部门,转发了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严禁使用童工的通知,明文规定:擅自招用童工的要立即予以清退,并给予经济处罚;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惩处。苏州市人民政府查处了本市一些校办工厂招用童工的违法行为。
改革教育。江苏太仓县教育系统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一些学校将学习成绩差的学生的教学工作作为专门课题研究,认真抓好中小学生的升学率和合格率。1988年,全县流失的初中生占县里初中生总人数的2.4%,1989年下降到0.44%,小学生流失率由1988年的0.16%,下降到1989年的0.05%。
社会关注。为帮助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重返课堂,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创建了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少年基金,发动社会各界募捐,成效很大。截至今年5月,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已收到3024笔捐款,计人民币150多万元。第一所“希望小学”在大别山区的安徽省金寨县落成。全县500多名“牛娃”、“猪倌”又成了读书郎。四川、甘肃等地也正在兴建“希望学校”,帮助失学的中小学生重新走进课堂。
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心祖国和民族前途的人们在大声疾呼:归来吧,流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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