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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新闻记者正当权益 全国15日起使用新记者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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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1-14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保障新闻记者正当权益
全国15日起使用新记者证
新华社北京11月13日电 (记者李光茹、黄晓南)从11月15日起,全国各新闻机构的记者将持有统一核发的新记者证,旧记者证同时作废。
前一段时间,一些新闻单位在记者证的发放和使用上比较混乱,甚至出现滥发记者证、变相出卖记者证等情况,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有这样一些发人深思的事:武汉到郑州的列车上,一次竟有76人先后拿着“记者证”,要求补卧铺票,使列车长左右为难。
有位厂长接待过一个来拉“赞助”的“记者”,这个人能拿出7种不同的“记者证”。
据有关人士估计,重新核发记者证前全国持有“记者证”者竟有30万个以上。这次重新核查后发放的记者证约14万个。
重新核发的记者证分横式和竖式两种。记者证内芯呈淡绿色,特约记者证内芯为淡黄色,上面均盖有“记者证核发专用章”。
这次核发记者证规定了范围:国家通讯社、各级电台、电视台和编入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等新闻机构中具有新闻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采编业务的正式工作人员。
新闻机构中党务、行政、后勤、经营、广告等非采编部门的人员,一律不发记者证。
重新核发的记者证上写有这样的字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持本证者可在交通、通讯、住宿等方面获优先安排”。
有关方面权威人士称此项工作旨在维护新闻单位的正常采访活动,保障新闻记者的正当权益。他希望铁道、交通、民航、工商、公安等部门按有关规定,对记者采访予以支持,提供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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