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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通过土地法原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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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3-06
第4版(国际新闻)
专栏:

  苏联通过土地法原则
新华社莫斯科电 苏联最高苏维埃2月28日通过了《苏联和加盟共和国土地法原则》,规定农民可以永久使用并继承地块,可以自由选择在集体农庄工作或进行个体经营,但禁止出卖土地,以及将土地用以馈赠或抵押。
这个法律还把支配土地的权力从中央下放到地方政权机关。
该法律将从3月15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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