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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保护新一代健康成长 我国青少年立法工作大有进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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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1-16
第4版(要闻)
专栏:

  用法律保护新一代健康成长
我国青少年立法工作大有进展
本报北京11月15日讯 记者毛磊报道:“中国政府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已付出巨大心血和投资,用法律手段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将成为现实。”这是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主席刘延东在今天召开的全国青少年立法研讨会上说的。
据悉,在我国11.6亿人口中,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约占4亿。截至今年10月,我国已有17个省、市、自治区先后颁布了青少年或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其他省市区的类似法规也正在起草和酝酿之中。我国青少年立法工作大有进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草案)》历时两年,已11次易稿,于去年12月报送国务院审议,预计不久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刘延东在会议上介绍说,中国政府对残疾青少年、女青少年、少数民族青少年已制定了许多特殊保护措施,即使是对违法犯罪的青少年,也采取了责成家长管教、社区帮教、进工读学校等非刑事处罚方法,尽可能帮助他们改邪归正,避免重新犯罪。
记者了解到,尽管我国政府为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做了大量工作,但在一些地方仍发生一些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事情,如出现青少年失学及童工、童农、童商现象,还存在体罚、摧残学生等行为。为此,刘延东呼吁:全社会都要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希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早日出台。
王汉斌、邹瑜、李瑞山出席了今天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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