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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烤烟生产 防止大起大落 国务院批准适当提高烤烟收购价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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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2-04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稳定烤烟生产 防止大起大落
国务院批准适当提高烤烟收购价格
本报讯 记者莫新元报道:据国家烟草专卖局透露,为了稳定烤烟生产,防止大起大落,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自1990年新烟上市起,适当提高烤烟收购价格,并对烟叶生产扶持费进行整顿。
鉴于前两次调整烤烟价格时,已经较多地提高了上等烟价格,使等级之间的差价过大,这次调整按照上等烟价格不动,中等烟适当多提一些,下等低等烟少提一点的原则安排,中等烟提价14.2%,下等烟提价11.1%,低等烟提价10.5%。实行烤烟地区差价的范围不变,差价金额仍维持目前的水平。
为了制止目前各地在收取、使用、管理烟叶生产扶持费中存在的混乱状况,根据各地对烟叶生产投入和烟叶质量的差别,全国烟叶生产扶持费规定为两个标准。云南为一个标准,每50公斤上等烟40元,中等烟35元;其它省为一个标准,上等烟30元,中等烟25元。由于加工、贮存和运输有损耗,复烤烟在调拨价外,按规定的扶持费标准加收10%。
国家物价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强调,烟叶生产扶持费是国家在价格不能大幅度提高的情况下,对烟叶生产采取的一项临时措施,不做为计税基础,但必须专立帐户,全部用于烟农发展烟叶生产,不得挪作他用。要加强对扶持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者,按财经制度严肃处理。
国家烟草专卖局负责人指出,这次调整烤烟收购价格,不影响卷烟的销售价格。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烟草专卖条例,禁止卷烟随便乱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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