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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木接受苏联记者采访谈我国十年改革开放 既坚持改革开放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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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1-17
第1版(要闻)
专栏:

  袁木接受苏联记者采访谈我国十年改革开放
既坚持改革开放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新华社北京11月16日电 (经济日报记者房隆德、新华社记者张锦胜)国务院研究室主任兼国务院发言人袁木最近在接受苏联《消息报》访华团的采访时,应客人的要求谈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中国的改革开放等问题。他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既不能违反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又不能使自己的思想僵化,脱离现时代和本国情况的发展变化。中国十年改革开放之所以能够取得显著成就,是因为既坚持了改革开放,又坚持了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方向。
下面是袁木对苏联记者提问的回答。
问:中国改革开放取得的主要经验是什么?你们在改革开放中获得的最大的教训又是什么?
答:应该说,这是一个相当难回答的问题。我只能根据个人的看法跟大家谈谈。在过去的十年当中,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建设事业,的确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国民生产总值增长1.2倍,人民生活显著改善,11亿多人口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社会主义制度在实践中得到巩固和发展。我个人认为,这里最重要的一条经验是:既要坚持改革开放,又要坚持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方向。社会主义必须进行改革,如果不改革,就不可能显示它的优越性和增强它的吸引力。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如果经济长期停滞,不能健康发展,人民得不到实际利益,就会对社会主义丧失信心;而不进行改革开放,经济要得到很好的发展是不可能的。在我们的国家,实行改革开放,又必须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前提,否则就无法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就会造成社会动荡,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也就难以进行。根据我的理解,我们党提出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个命题,本身就包含着两个方面的涵义:一是我们决不能违背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二是我们要认真研究世界历史的经验和时代的特点,认真研究本国国情,根据情况的变化,研究和解决新的问题,在实践中发展马克思主义。最近,我国理论界和从事实际工作的许多同志,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讨论研究,总结实践经验,普遍认为在现阶段中国条件下既坚持社会主义又坚持进行改革,要在总体上把握住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八条:
第一条,坚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在人民内部充分发扬民主,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同时对破坏社会主义的敌对分子实行有效的专政。这样的人民政权决不能受到削弱,更不能被颠覆,否则就根本谈不上社会主义。
第二条,建立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关系。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主要看法有两点:一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代替私有制是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必然要求和规律,因此决不放弃公有制而去搞私有化,否则就无法坚持社会主义;二是这种代替不可能一蹴而就,它必然要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在社会主义阶段特别是在它的初级阶段,应当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允许其他经济成分包括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存在和适当发展,发挥它们对公有制经济的有益的补充作用。
第三条,我们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商品经济。应当适应这种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改革构筑新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我们认为,把社会主义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是不正确的,同时又认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有着本质区别,最主要的就是两者的所有制基础根本不同。因此,我们在改革中一方面着重革除传统计划经济模式那种集中过多、管得过死的弊病,在计划指导下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积极作用,另外一方面又充分注意到实行完全的市场经济在中国是不可取的,也是行不通的。
第四条,坚持在分配领域实行以社会主义按劳分配为主体、同时允许其他分配形式存在的分配制度。既反对平均主义,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又要注意缓解社会分配不公,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以利于充分发挥广大社会劳动者的积极性。
第五条,在意识形态领域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同时要努力吸收世界上一切优秀文化的成果,包括资本主义社会对我们有益的和可资借鉴的一切好的东西。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加强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充分注意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
第六条,在民族问题上既反对民族歧视、民族压迫,又反对民族分裂,努力建立一种相互谅解、相互尊重、相互平等、相互帮助的新型的团结合作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第七条,在处理国际关系中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我们强调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一切国家建立和发展友好关系,反对任何形式的对别国内政的干涉。我们强调同第三世界国家加强团结合作。我们努力维护世界和平,反对任何形式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第八条,也是最重要的一条,我们认为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绝对离不开加强和改善共产党的领导。(⑴⑵)在中国,我们坚持实行和不断改进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主党派不是反对党,是参政和议政党,同共产党是通力合作的关系。在共产党内部,决不允许反对派合法存在。我们认为,在中国的条件下,只能通过不断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而决不能实行多党制和资本主义的议会民主,因为它只能导致社会动荡,使符合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无法顺利进行。为了不断改善党的领导,我们的党中央要求全党必须坚持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必须保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必须保持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实行批评自我批评的作风,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和加强党的纪律。
在过去的十年多来我们就是按照这样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实践进行改革开放的。如果说到教训,我认为最重要的也就是在有的时候和有的情况下,往往在某种程度上偏离了上述的基本原则。1989年“六四”以前,一度党的领导遭到削弱,政治思想工作被忽视,否定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严重泛滥,成为导致“六四”风波发生和发展的重要的国内原因,这也就是我们在过去十年改革开放中应当吸取的主要教训。当然,我在这里介绍的都只是我们中国自己的经验和体会。
问:中国的经济特区存在着两种制度,而其它地区没有,中国政府是怎样协调这两种不同情况的?
答:首先我想说明的一点是,中国现有的经济特区包括深圳、厦门、珠海、汕头、海南这些特区,它们不论在政治上还是经济上实行的都是社会主义制度,不存在同中国大陆其他地方不同的两种社会制度。这些经济特区的建设和其他地方一样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的,它们同样要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宪法和其它法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政府制定的法规和政策,在这些基本点上并没有什么特殊性。所不同的是,这些经济特区可以根据中央制定的或批准给予的特殊政策,采取若干不同于内地其他地方的做法。比方说,我国在总体上坚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经济特区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所占的比例可以比内地更大一些;我国在总体上实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经济特区在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方面可以采取更加灵活的措施,探索和实行比内地先行一步的改革;我国在全国范围坚持实行对外开放,经济特区则可以根据特殊的优惠政策和自己的地理条件等优势,更多地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引进国外对我国适用的管理经验,在这些方面更好地发挥“窗口”作用。总之,中国的经济特区是在大陆统一的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经济特区,它们采取的不同做法同内地产生的矛盾可以在中央加强宏观控制和管理的条件下得到解决,而它们在中国改革开放中所发挥的特殊的积极作用是非常明显的。
问:“六四”事件以后西方国家的制裁对中国经济有何影响?
答:关于这个问题,我想跟同志们谈的基本情况和看法有这样几点。首先,我认为西方国家的所谓经济制裁实际上是一种政治制裁,是企图用这种手段强迫中国在政治上屈从于他们的意志,因此这种制裁理所当然地遭到了中国政府和人民的坚决反对。第二,经济制裁的确给我们带来了一些暂时的困难,原来一些西方国家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曾经答应给予我们的贷款一度冻结,使我们本来想用这些贷款进行的经济建设项目不得不推迟进行,这种情况自然不能不给我国经济造成一些暂时困难,但影响也并不太大。这主要有两个因素,一是我们国家的经济建设毕竟不是主要依赖外援,而是主要依靠自力更生。二是许多西方国家工商企业界人士和金融界人士虽然也不能不受到其政府行为的影响,但他们从同中国的多年交往中毕竟获得了很大的利益,因而并没有中止同中国进行正常的经济贸易往来。目前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来华独资企业已有两万多个,这些企业绝大部分办得是成功的,现在外商来华投资正呈现出日益增长的趋势。第三,西方的制裁虽然给我们造成了某些暂时困难,但也给制裁者本身带来损害,因而这种政策最终是难以为继的。第四,目前西方国家对中国的制裁和在对华关系上已经有了实质性的松动,对此我们持赞赏和欢迎的态度。
问: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沿海地区与内地经济发展的差距越来越大,您对这一问题有何看法?
答:这个问题的确是存在的,而且目前还有发展的趋势。中国是一个经济发展很不平衡的国家,相对来说沿海经济比较发达,内地经济比较落后。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沿海利用资金、技术、人材和地理条件等方面的优势,能够较多地利用外资和引进先进技术,因而发展进一步加快。内地一些地方虽然也有资源比较丰富等优势,但由于资金、技术、人材相对短缺,交通不便,开发速度不能不受到制约。从中央政府制定和实施政策的角度来讲,仍然希望沿海地区能够继续利用自身的优势加快发展,同时鼓励它们更好地实行外引内联,既着重发展外向型经济,又能够在资金、技术、人材等方面加强同内地的合作,发展横向经济联合,互利互惠,利益均沾,以帮助和促进内地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在内地一些拥有资源优势的地方,也鼓励它们根据本身的条件吸引外资,引进技术,加速开发。在这方面,将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需要和不同的建设项目,给予必要的优惠和实行倾斜。尽管这样做,沿海与内地经济发展上的差距在相当一段时间里还将存在;要想取得两者相对的平衡发展,恐怕还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努力才能逐步做到。
问:外国投资者对目前中国的投资环境是否满意?
答:我的回答是,有满意的地方,也有不满意的地方。为了逐步改善投资环境,我们这些年在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硬件环境的同时,在立法方面已经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的涉外经济法律、法令、法规和条例,原来外商认为办事无法可依的状况已经改变。对在中国办的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尽量赋予其必要的自主的经营管理权限,使它们能够按国际上通行的办法管理企业,进行生产和经营。对于这些,我想外商大体上是满意的。他们也还有不满意的地方,比较集中的意见可能是认为中国方面办事效率不高,管理机构重叠,相互扯皮,以及官僚主义的拖拉作风等。这些的确是需要我们进一步认真改进的。
问:据了解,中国各省现在都想办自己的经济特区,中国政府对这一问题将采取什么态度?
答:我的看法是,中国各个省都办经济特区不仅不具备这样的条件,也没有这个必要。我国目前正在讨论和制定1991年到本世纪末的十年发展规划和1991至1995年的八五计划。为了实现到本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和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的目标,中国将坚定不移地进一步推进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这是毫无疑问的。为此,在今后的十年中,中国将继续认真地办好现有的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开放区和经济开发区,同时集中力量努力加强上海浦东新开发区的建设。
问:你9月份在《人民日报》上发表的文章说,在坚持实行对外开放的情况下,应该强调自力更生,其原因在哪里?
答:我在9月16日发表的《关于当前经济形势的几个问题》这篇文章中,的确讲过这样的意见。我认为,实行对外开放和增强自力更生能力是统一的,而不是对立的。也就是说,实行对外开放,更多地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学习外国的先进管理经验,这是我们长期不变的基本方针,但这样做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增强中国经济自力更生的能力。反过来说,中国经济自力更生的能力越强,吸引外资和对国外借款的偿还能力越强,对外国先进技术的消化能力越强,吸收外国管理经验为我所用的能力也就越强。如果中国经济自力更生的能力很差,这些都是不可能做到的。因此,把对外开放和自力更生对立起来的观点是不对的。我还认为,90年代与80年代相比,国际政治风云的变幻可能会更大一些,国际间的经济竞争可能将更加激烈,因此,我们在坚持对外开放的前提下,应该清醒地看到这种情况,更多地注意增强自己国家经济的自力更生能力,这样才能更有利于在未来的岁月中应付复杂的局面。当然,这样提出问题和认识问题绝对不意味着丝毫地削弱乃至否定对外开放,这是毫无疑问的。
问:中国在讨论所有制改革时是否也类似苏联那样有意识形态上的障碍?
答:关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在中国如何完善,在我们这里也确实存在着不同的意见。在中国经济理论界以及其他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同志当中,也有人认为公有制经济的弊病难以克服,因而主张改公有制为私有制,但持这种主张的在我国是个别人,是少数。我个人和绝大多数同志都认为,公有制经济在我国过去几十年的实践中即初步显示了它的优越性,一个最明显的例证就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速度一直处于世界的前列,但它在实践中也表现出了许多的弊病。因此,我们认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可以改革也应当改革,以努力探索和寻求更为完善的具体实现形式,但公有制本身不应抛弃。正如列宁曾经说过的那样,泼脏水不能连孩子一起泼掉。如果在全社会实行生产资料的私有制,那么社会主义向资本主义的演变就将是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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