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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王国的忧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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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1-17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信访调查

  野生动物王国的忧患
本报记者 李忠辉 李晋鸿
从白山黑水到海南岛,从东海之滨到“世界屋脊”,从内蒙古草原到西双版纳,从华中神农架到西北河西走廊……繁衍生息的数千种野生动物,组成了我国庞大的野生动物王国。为了有效地保护和合理利用这些自然资源,制止乱捕滥杀行为,我国政府早在30年前便提出了“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并建立了保护野生动物的专门机构。有关部门相继成立了华南、西北、东北3个濒危野生动物研究所,建立了一批重点保护动物拯救中心。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已建立森林和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300多个,仅大熊猫保护区就有13个。这些自然保护区为野生动物提供了良好的栖息场所。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也有较大的发展。我国现有养鹿场348个,养鹿25万头;有养熊场点100多个,养熊3500头;猕猴养殖场21个,猕猴存栏数31000多只,每年繁殖1100只;小灵猫、褐马鸡的驯养繁殖也有一定的规模。为了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纳入法制轨道,1988年我国颁布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各地还制订了一些保护野生动物的地方法规。30年来,我国保护野生动物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者为此付出了很多心血。然而,目前在我国一些地方非法捕杀野生动物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一些读者经常给本报来信,反映这方面的问题。
    动物王国灾祸连绵
1989年9月至今年7月,国家有关部门查获一些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案件。去年11月,吉林蛟河市农民张国君等3人,流窜到黑龙江东方红林业局青山林场,打死一只雄性东北虎,而这一林区仅有3只东北虎。今年2月,青海湟中县王庄乡农民马忠民等3人,非法捕杀雪豹14只。去年冬天,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一些机关和部门连续发生3起大规模捕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黄羊的案件,被捕杀的黄羊达5000多只。
我国每年有多少野生动物被非法捕杀,至今没有人统计过。人们从一些野生动物的毛皮、肉制品被倒买倒卖的现象中,窥见野生动物被捕杀的严重情况。近两年来,某地6家肉食品加工厂和有关外贸单位非法收购出口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肉制品2000吨的事件,引起广泛关注。今年7月,四川成都市有关部门对市内12家经营裘皮制品的商店进行检查,发现这些商店非法出售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毛皮430多张,其中东北虎、金丝猴、雪豹、金钱豹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毛皮近100张。去年,成都市金牛区信息公司和区计委非法收购虎骨890多公斤,相当于70多只老虎的骨头。有关部门于1989年在辽宁大连市一家单位查获熊掌2.75吨,这意味着300多头熊被捕杀。今年1月至6月,在内蒙古赤峰市查获了31起捕杀马鹿的事件,共有185头马鹿被捕杀。倒买倒卖野生动物的毛皮和肉制品的生意如此红火,刺激了捕杀野生动物的活动。
    为获暴利肆意捕杀
据有关部门透露,在四川成都市的黑市交易中,50克熊胆售价1400元,50克麝香售价1600元,虎骨每公斤售价2400元,一张好金丝猴皮可卖数百元。为了在非法交易中获取暴利,一些不法分子动用网套、钢夹、毒饵、炸药、军用枪支等违禁狩猎工具,肆意残杀野生动物。据了解,去年下半年,有关同志在六盘山地区进行野外调查时,发现仅在方圆一亩左右的地方,就有非法狩猎者捕麝用的套子数百个。有的地方,一些非法狩猎者用毒饵使成群的金丝猴死于非命;有的地方,一些非法狩猎者驾驶着机动车驱赶黄羊,用军用枪支捕杀;有的地方,一些非法狩猎者竟用炸药和雷管,捕杀雪豹、金钱豹。这些违禁狩猎工具的广泛使用,使一些野生动物资源遭到毁灭性的破坏。另外,为了非法获取暴利,不法分子大肆收购珍贵野生动物。今年5月,上海市有一个体户,持上海市动物园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到广西南宁市一次就非法收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巨蜥4条,黑叶猴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1只,食蟹猴3只。
    落实法规困难重重
为何会造成这种现状呢?
当前,尽管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改变了过去无法可依的局面,但由于整个社会对这一现象重视不够,许多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很差。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在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有关政策、法规的过程中遇到了重重困难。
困难之一:国家关于猎枪生产、销售的有关规定未得到认真落实。目前,我国有12家猎枪生产厂,其中有7家是未经林业部批准的非定点厂。近5年来,这些非定点厂非法制造了32万多支猎枪,并投入市场,加上有的生产猎枪的定点厂超计划生产,使我国的猎枪生产处于混乱状态。
有些地方在销售猎枪中也存在很多问题,猎枪销售点过多过滥;有的地方违反规定,不经林业部门审批,随意给个人或经销单位发放购枪证,使大量猎枪流入社会。据有关部门调查,现在,仅湖南省就有30万支猎枪。由于猎枪的生产、销售得不到控制,保护野生动物只能是一句空话。
困难之二:野生动物管理机构不健全。目前,全国只有11个省、市、自治区设有野生动物专职管理机构,但是管理人员严重不足。例如,内蒙古自治区仅有2名专职管理人员,在不断发生大规模捕杀黄羊案件的锡林郭勒盟,连一个正式的检查站都没有,直接影响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执行。1987年,国务院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全面清理毛皮市场,清查非法捕杀野生动物案件,由于基层单位没人负责,这项清理工作基本没有落实。
困难之三:野生动物保护经费没有保证。各省、市、自治区野生动物保护经费是由地方提供的,实际上地方财政部门在这方面的拨款微乎其微。1988年,安徽省林业厅准备搞一次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宣传,需要经费5000元,可是,省里有关部门不给。按规定,主管野生动物保护的有关部门要定期调查野生动物资源的情况,但是由于没有经费,这项工作至今没有全面开展。因为没有经费,有关部门对非法捕杀、倒买倒卖野生动物的案件也不能及时查处。
困难之四:野生动物保护措施难以落实。据了解,云南、江西、四川、广西、甘肃等地有10大毛皮市场,在那里有许多珍稀野生动物及其毛皮公开出售,有的却无人查问。其主要原因在于,林业部门无权管理,而大多数负责市场管理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又不会识别野生动物。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产品经营之间的关系也不合理。林业部门负责保护野生动物,医药管理部门管药材动物,商业、外贸部门管动物毛皮、小活动物的收购和出口,动物园管展览动物,各部门都有自己的规定,互相牵扯,因而在保护野生动物方面很难做到协调一致。
由于掠夺性的捕杀,我国的珍稀野生动物种群正迅速减少。希望有关部门切实采取措施,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尽快走出困境,珍稀野生动物被残杀的悲剧不能再继续重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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