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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进深山 群众笑开颜 济源法院深入山区办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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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1-2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法官进深山 群众笑开颜
济源法院深入山区办案
本报郑州电 记者李而亮报道:“法官进深山,群众笑开颜,案件处理快,省时又省钱。”这是河南省济源市山区群众对市法院的热情称赞。去年,该院审结的民事、经济、行政和各类申诉案件1400余起,就地审结和就地执行的分别占80%和85%。今年上半年审结875起,就地审结和就地执行的分别占85%和90%,较好地解决了群众“告状难”问题。
济源市地处太行山区,由于山高路远、交通不便,群众到法院打官司,来回一次得三四天时间。法院发出传票,往往十天半月收不到。许多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想打官司还掏不起路费。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就更是有冤难诉了。
转变作风、走出机关、深入基层、到群众中办案,这是济源市法院为改变这种状况而采取的切实行动。
——山下立案,山上审理。市法院告诉申诉庭和6个人民法庭,在接待群众告诉中,对山区当事人的案件,及时立案,能在初次告诉中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告诉当事人何时何处等候,法院上山审理。
——组成巡回法庭,到偏僻山区办案。市法院每年选择农闲时间,抽调审判人员组成巡回法庭,到偏远山区巡回办案。每到一地,采取就地立案、就地调查、就地执行、就地宣讲法律、就地指导民调组织的办法,开展审判工作。
——对老弱病残人起诉的案件,优先审理,登门办案。过去那些依靠亲友用车推到法院的老年人、手拄拐杖的残疾人、病卧在床请人代诉的重病人,现在向法院投诉,法官登门审理。
济源市法院深入山区,到群众中办案,不仅解决了山区群众的“告状难”,而且密切了与群众的关系,培养了干警艰苦奋斗的作风,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更便于群众监督。过去“坐堂”问案,群众说:“公道不公道,只有官知道。”现在下去办案,增加了办案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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