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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顺渔政管理体制 促进长湖渔业生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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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3-07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

  理顺渔政管理体制
促进长湖渔业生产
长湖是我省大湖泊水面之一,地跨荆门、沙市、荆州等地,现用于开发渔业资源的水面达17万多亩,是发展渔业生产的重要基地之一。可是,近几年来,有关部门一直没有解决好长湖的开发利用和渔政管理问题,致使鱼类资源严重衰退,并且还在继续恶化。其重要原因是湖泊管理体制不适应造成的。
原先,长湖由荆州地区长湖管理处(隶属地区水产局领导的二级单位)统一管理。可是1974年前后,沿长湖地区行政区划变更,沙市、荆门先后改为省辖市。荆门市拥有12万多亩水面,占长湖总面积的70%以上,有1500多条捕渔船,4500多渔民;而整个荆州地区管辖的湖区范围小,作业船不到200只。这样,作为荆州地区水产局的二级单位荆州地区长湖管理处,继续统一管理长湖就显得无能为力了。荆州地区长湖管理处说话无人听,检查无人支持,他们索性放松了管理。近几年,有关部门虽然每年都举行一次长湖湖泊管理委员会商讨管理问题,但到会的都是“临时代办”,讲点冠冕堂皇的话分手。一位与会者感慨地说,像这样的会开到2000年也解决不了问题。建议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理顺渔政管理体制,促进长湖渔业生产。
             湖北荆门市渔政监督管理站 李邦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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