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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纪念宪法颁布八周年 座谈会认为宣传和实施宪法必须与否定 和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作不懈斗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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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2-04
第1版(要闻)
专栏:

  首都纪念宪法颁布八周年
座谈会认为宣传和实施宪法必须与否定
和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作不懈斗争
本报北京十二月三日讯 新华社记者张宿堂、本报记者徐运平报道:纪念宪法颁布八周年座谈会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
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一九八二年十二月通过并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四部宪法中最好的一部宪法。
座谈会上,张友渔、王叔文、肖蔚云、许崇德、鞠茂德、王晓光、端木正、蔡诚、孙琬钟、王厚德、张宝顺、杨衍银、刘忠德、张承先、何英、谢飞等先后发了言。他们普遍认为,现行宪法从制定以来,为我国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民主和法制建设,促进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提供了根本的法律保障。
发言者认为,八年来的实践证明,这部宪法正确地体现了党的基本路线所规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两个基本点,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根本大法。八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族人民认真贯彻实施宪法,使宪法日益深入人心,成为人们行为的准则和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逐步得到发展和健全,从而保障了人民行使民主权利和各族人民的安定团结,保障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障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些发言者还就极少数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进而反对现行宪法的观点进行了批判。发言者认为,写入宪法的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历史发展的规律,是中国近百年来历史经验的总结,是中国亿万人民的共同选择,是中国各族人民团结前进的共同政治基础,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因此,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谈不上维护宪法的尊严,保证宪法的实施。我们宣传宪法、实施宪法,就必须同否定和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作不懈的斗争。
发言者还提出,尽管宪法颁布实施已有8年,但现实生活与宪法所规定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违反宪法的现象还程度不同地存在着,许多人对宪法还不熟悉、宪法观念还不强、还没有形成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全国各地的执法情况还不能尽如人意。同时,法制建设不健全的状况也影响了宪法的完整实施。因此,必须进一步向全体人民宣传宪法,培养人民维护宪法的尊严,严格遵守宪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快立法的步伐,完善我国的法制建设体系;进一步使依法办事制度化、法律化。据了解,现行宪法颁布实施8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为实施宪法进行了大量的立法工作,制定的法律和法律性决定达90多件,使宪法规定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原则进一步具体化、制度化、法律化;国务院为实施宪法和法律制定了500多个行政法规,为实现宪法规定的国家根本任务采取了大量的行政措施。发言者认为,这些法律、法规和行政措施的执行,使我国在政治、经济、文教、科技等方面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冲和首都理论界、法律界100多人参加了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汉斌在座谈会上讲了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曹志主持了座谈会。座谈会是由中国法学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和山东社会科学院联合举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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