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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实事的村支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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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2-04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光彩一页

  办实事的村支书
李少明担任我区葛沽镇杨岑子村党支部书记已有25年了。25年来,他热心为村民办事,9次被评为区级优秀党员、两次被评为区级优秀党务工作者。
1983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不少村把土地连同集体资产都分给农户了。李少明几次召开会议,统一大家思想,决定在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的同时,把村里的主要生产工具仍旧归集体所有,并成立了由村党支部委员、村干部及后勤人员组成的18人服务队,对各户承包土地的种、管、收实行统一管理、配套服务。他带领群众用了两个冬春的时间,把原来的零星土地改造成适合机械化作业、集体化管理的农田,村里还投资17万元建成一个水库,形成了井渠配套,沟沟相通的灌溉系统,粮食亩产量由原来的300多公斤增加到500多公斤。村里集体经济稳步上升,群众生活逐年提高。
李少明当村党支部书记25年,始终坚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根据镇党委规定,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年终奖金可高出其他干部的15%,可几年来,李少明和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奖金一直低于镇党委规定的数额。杨岑子村在两个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镇里发给村干部五六千元奖金。李少明却说:“工作是大家做的,奖金应归于大家。”最后,这笔钱全部交给了集体。李少明的弟弟和儿子听说村里培养汽车司机,都要求参加。但是,李少明没有答应,而是让别人去了。李少明用自己的言行,带动、教育村党支部一班人,使村党支部成为坚强的领导集体。在杨岑子村,只要党支部一声令下,没有不好解决的问题。 天津市南郊区委组织部 陆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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