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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举行第73次常务会议 李鹏主持 原则通过两项法律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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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2-06
第1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举行第73次常务会议
李鹏主持 原则通过两项法律草案
新华社北京12月5日电 李鹏总理今天主持召开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修改草案)》。会议原则通过了上述两项法律草案,待修改后,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认为,我国于1980年和1981年先后公布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于维护国家权益,鼓励外商投资,促进对外经济合作,都起了积极的作用。根据我国对外开放事业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合并这两个税法并加以修订,使之更规范、更合理,是完全必要的。新法草案,从总体上来看,是以不增加税负,不减少税收优惠为原则草拟的,不仅保留了原税法中的一些行之有效的条文,而且根据近十年的实践经验和参照国际上的通常作法,对税制作了进一步的合理补充。这样做,不仅保持了税法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而且进一步体现了我国鼓励外商投资的方针政策,这对我国更好地贯彻对外开放方针具有积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修改草案)》规定了国徽悬挂的范围,国徽图案的使用范围,以及违反国徽法的法律责任。讨论中,大家提出:我国现行国徽使用办法是1950年颁布实施的。建国40多年来,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和文化事业的发展,这个办法中原来规定的许多内容已不适应实际需要。近年来,一些人大代表曾多次建议,为了维护国徽的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应尽快修改原国徽使用办法,完善国徽立法。因此,现在制定一部专门的国徽法,是完全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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