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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新在第五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提出 更好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为党和国家总任务服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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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2-06
第1版(要闻)
专栏:

  任建新在第五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提出
更好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为党和国家总任务服务
本报武汉12月5日电 新华社记者张宿堂、本报记者龚达发报道:第五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今天在武汉开始举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在会上提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八五”计划期间以至整个90年代,必须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党和国家的总任务服务。
据了解,近几年来,随着民事立法的不断完备,公民、法人的民事权利不断扩大,民事法律关系不断发展,民事案件以平均每年递增21%左右的速度大幅度上升。1985年至1990年9月,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7776390件,民事上诉案件501898件。1989年比1984年分别上升了116.6%和98.7%。在已审结的案件中,婚姻家庭、债务、赔偿案件占总数90%以上。民事案件占法院受理案件总数的60%以上。
人民法院通过对民事案件的审理,保障了男女婚姻自由,保护了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不断完善;制裁了民事违法行为,保护了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维护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促进了安定团结;保护了公民、法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支持了正当的舆论监督,促进了科学、文化、艺术的繁荣和发展;坚持依法保护中外和台、港、澳地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事求是、公正解决纠纷,对促进改革开放,实现祖国统一,起了积极的作用。
任建新提出,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完成民事审判工作任务关键是要严肃执法。他要求各级法院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严格依法办案的观念、坚持群众路线的观念。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工作,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切实保护公民、法人的民事权益,增强人民内部的团结,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服务,为实现到本世纪末国民经济翻两番的宏伟目标服务。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马原在讲话中认为,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执法水平与客观形势要求不相适应。她说,要努力提高办案质量;继续改进民事审判方式,今后,民事案件除了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外,都要做到公开审理,依法不公开审理和径行判决的案件,也必须公开宣判;要加强基础建设,做好承担着基层人民法院90%左右一审民事案件的人民法庭工作;认真搞好涉外和涉台、港、澳民事案件的审判。
这次会议将总结、交流第四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六年来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研究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切实保护公民、法人的民事权益,更好地为促进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服务,并就有关司法解释文件进行讨论修改。300多位各级法院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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