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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北南通专区部分地区 不按棉粮比价收购棉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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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7-08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苏北南通专区部分地区
不按棉粮比价收购棉花
编辑同志:苏北南通专区部分地区的粮食公司、花纱布公司和合作社,自五月份收购棉花以来,一直没有按中央规定的棉粮比价(中级棉为一比八至九斤中籼米)收购。南通县三余镇、二甲镇、金沙,启东县汇龙镇,海安县李堡,如东县掘港、马塘镇和崇明县等地的棉粮比价,有的竟低至一比七点零一五斤,最高亦不过一比七点九六六斤。据我们初步了解,造成棉粮比价不合规定的原因,是粮食公司、花纱布公司和合作社三个部门,没有执行中央关于棉粮比价的政策,只在业务上打圈子。他们碰到米价涨,棉价不动的情况,不积极地请示上级解决问题。有人向花纱布公司、粮食公司提意见时,他们竟推脱说上级的粮价、棉价不能动,棉粮比价不合标准,他们不能负责任。花纱布公司的领导干部还有一种认为棉花已经是独家收购了,不怕收不到的错误思想。这是不注意政策和不关心群众利益的表现,这种作法是不对的。为了保证棉农应得的利益和鼓舞他们的生产情绪,希望有关部门迅速检查处理这件事。黄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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