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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廉政建设 克服腐败现象 晋中查处干部违纪建房案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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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2-08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加强廉政建设 克服腐败现象
晋中查处干部违纪建房案件
本报讯 山西省晋中地区把认真清理党政干部违法违纪建房和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作为加强廉政建设,克服腐败现象的大事来抓,全区的清房工作有突破性的进展。最近3个月,先后分两批查清并公开严肃处理了18起党政干部违法违纪建房的典型案件。18起案中共涉及县级干部9人、科级干部27人、一般干部21人、其他人员11人,违法违纪兴建和多占的59套住房,被依法没收,被拆除退还耕地的住房29套,退出房屋13套,被罚款的9户。18起案中已受党纪政纪处分的14人,其中,被撤消职务的4人,被免去职务的1人,被依法逮捕的3人。
被查处的18起案中,涉及县级干部的就有8案。灵石石膏矿党委书记、矿长张敬奎,副矿长杨荣花,以解决职工住房紧张为借口,以集资为名,以权谋私,擅自修建超标准、超面积的住宅。张敬奎原有一套83平方米的住房,未经批准擅自建一套二层楼独院,占地面积318平方米,建筑面积222.33平方米,造价65557.14元,占用生产技改款55557.14元;副矿长杨荣花原也有一处公房,她除建了一套与张敬奎相同的二层小楼外,还在灵石县东滩村建了一处179.4平方米的私房,又占矿地基,在靠公路边建私房一处,出租他人开烟酒店,每月收租金200元。张敬奎、杨荣花被撤消党内外一切职务,因查房带出了挪用公款和贪污公款等严重违法问题,已被依法逮捕。
左权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厚裕等10人,以集体征地建宿舍为名,非法占地建私房。有关部门决定责令他退还非法占地,没收其在非法占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并给予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石俊美 王凤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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