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阅读
  • 0回复

因地制宜发展社会化服务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2-10
第2版(经济)
专栏:短评

  因地制宜发展社会化服务
从当前和今后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看,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一个重点是以集体经济为主地发展社会化服务;这也是稳定完善家庭联产承包制的重大措施。
我国地域广阔,各地农村交通、资源条件不同,经济水平各异,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非常突出。目前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还是少数,相当多的地区刚刚解决温饱,还有一部分地区仍然比较贫困。这种实情,决定了发展社会化服务的形式,也必然是多种多样的。因为甲地的成功经验未必适用于乙地,乙地的做法又不一定宜于丙地。用一种“标准模式”去套不同地区的情况,往往收不到理想的效果。在这方面,我们过去吃过不少亏。因此,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应该鼓励各地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探索、创造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
明确坚持多样化原则,有利于发挥各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拘泥于一种模式,不囿于固定的思路,各地便可开动脑筋,因势利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河北省魏县就是一例。这个县财政困难、集体经济实力薄弱,无力购置大量农机具,而农户重复购机、动力闲置的现象又很普遍。正是从这一实际出发,他们创造了“倒租赁”的形式,充分发挥了现有生产要素的潜力,没花多少钱,就解决了农民一家一户难以解决的困难,一举数得,很受农民欢迎。试想,如果一定硬要他们向地方财政、集体实力都较强的苏南等地看齐,恐怕服务是很难起步的。
要在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中坚持多样化,必须在思想上注意两点,一是不能急于求“纯”,二是不能急于求成。认为建立社会化服务组织越“大”越“公”越“纯”越好,事无巨细,都要集体包揽。这种主观愿望虽好,但脱离实际。就是在少数集体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的地方,集体也难以包揽一切,仍然需要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调动各种经济力量搞社会化服务。处于经济中等水平的地区和比较贫困的地区就更加不能一味追求“纯而又纯”。不然,只能抑制经济的合理发展,甚至引发用平调手段壮大集体实力的行为。在这方面我们已有教训,切勿重蹈覆辙。急于求成,想靠行政命令的办法,迅速把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并完善起来,也是不切合实际的。任何事物都要有一个发展过程,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形成也不例外。为了帮助农民解决实际困难,需要有一种紧迫感。但操之过急,往往欲速而不达。正确的态度应该是,从客观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不因善小而不为,有多大力量就先办多大事,搞不成“阳春白雪”,不妨先搞点“下里巴人”,先易后难,先单项,后综合,循序渐进,稳步发展,在发展中,逐步完善双层经营,壮大集体经济。同时,允许发展中的不平衡,从农民需要最迫切的项目入手开展服务,不强求一律,不搞“一刀切”。
总之,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既要有满腔热情,又要保持头脑冷静,坚持科学的态度,从政策、资金、物资等方面为农村服务体系的建设扎扎实实办实事。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