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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加索曾被监视二十五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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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2-09
第7版(国际副刊)
专栏:

  毕加索曾被监视二十五年
陈封
据美国报纸最近透露,属于美国司法部的联邦调查局对美国境内的著名作家、艺术家和新闻工作者都立有监视档案,因为30年代西班牙内战时,他们曾发表过反对佛朗哥叛军的言论。然而令人奇怪的是从未踏上美国土地的毕加索也成为重点监视对象之一。
毕加索是公开反对纳粹德国的艺术家。二次大战爆发后,有人劝他到美国去,但他坚持住在巴黎不走。由于他的国际声望,纳粹军队占领巴黎数年也不敢贸然对他进行迫害。大战结束前,毕加索加入法共,并发表声明说:“我参加共产党是我一生必然的步骤。我的工作要符合党员称号的意义。我不仅要以绘画来战斗,而且要以我的整个生命战斗。”
这就使美国联邦调查局认为毕加索是危险分子,于是将他列入“颠覆”类档案,并注明为“共产党”。从1944年开始,联邦调查局和国务院就通知美国驻法使馆和情报人员严密监视毕加索的一言一行,甚至著名影星卓别林和他有几次接触都记录在案。
对毕加索的监视一直持续到1969年才停止。联邦调查局关于这位艺术家的档案材料共累积了187页,但记录的全是捕风捉影之词,没有一条能证明毕加索可能对美国造成伤害。4年后毕加索以91岁高龄在法国逝世。
美国向来“注重”“人权”,而且一贯以“人权卫士”的面目出现于世。然而仅仅因为移居法国的西班牙籍画家毕加索于1944年加入法国共产党,于是美国政府便把一个外国公民视为可能威胁美国“安全与幸福”的危险人物,对他监视达25年之久,这算不算是侵犯“人权”呢?
难道这就是美国鼓吹的“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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