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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民担风险 与农民共兴衰 滦平县供销社与农户实行“四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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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2-15
第2版(经济)
专栏:

  为农民担风险 与农民共兴衰
  滦平县供销社与农户实行“四联”
本报讯 河北省滦平县供销社三年来从农民手中收购2160多万公斤、价值2800多万元的农副产品,一张白条不打、一分货款不欠,并从利润中拿出31万元返还给农民。
近年来,放开经营后,农副产品处于“多了没人要、少了多头抢”的状况,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面对这一情况,这个县供销社从1987年起,成立了以供销社为主体,吸收农民代表参加的农副产品联营合作社,全县7000多个农户都入了社。联营合作社与农户实行联营、联产、联销、联利。春天与农户签定法律性合同,产中则保证物资供应和技术服务,收获季节供销社随行就市包收产品,销售后的盈利部分再按不同品种与农民分成,今年一年就返给农民9.8万元。而应付市场变化和亏损的风险则由供销社一家承担。
         (薛树旺 陈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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