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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联合联络小组十七次会议发表新闻公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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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2-15
第4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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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英联合联络小组十七次会议发表新闻公报
本报香港12月14日电 在香港举行的中英联合联络小组第十七次会议今日发表新闻公报。公报全文如下:
中英联合联络小组第十七次会议于1990年12月11日至14日在香港举行。
双方就公民权利的法律1997年前后的衔接问题进一步交换了意见。
联合联络小组回顾了双方专家就香港防务与维持社会治安的实际安排问题所进行的讨论,并进一步交换了意见。
在国际权利和义务常设专家小组工作的基础上,联合联络小组就有关适用于香港的海关条约问题初步交换了意见。联合联络小组同意,常设专家小组将就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贸易、资源保护和卫生方面的多边条约着手做准备工作。
联合联络小组就香港民航协定问题有益地交换了意见,并取得了新的进展。
关于法律本地化的工作,双方在有关商船安全规例本地化问题上取得了共同的看法。
双方就香港与有关国家之间保护和促进投资问题交换了看法,并取得了进展。
双方就香港与有关国家间的刑事方面的司法协助安排初步交换了意见。
在专家工作的基础上,联合联络小组讨论了有关香港设立终审法院方面的问题,并取得了良好的进展。
联合联络小组就有关香港法律适应化问题进一步交换了意见,并就在此领域的磋商程序取得了协议。
双方还就跨越1997年的主要的专营权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就此类专营权通报中方的机制取得了一致意见。
联合联络小组同意,下次会议将于1991年3月11日开始的一周在北京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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