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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闭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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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2-16
第4版(要闻)
专栏:

  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闭幕
新华社广州12月15日电 (记者黄日尧)为期5天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今天在广州闭幕。
这次会议讨论了中央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政治体制、经济、文化与社会事务五个专题小组提交大会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部分章节条文。委员们对多数条文基本上取得了共识,同时,对部分条文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这次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图案的征集和评选办法》。
办法规定,基本法草委会聘请有关人员组成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图案评选委员会,负责区旗、区徽的征集和评选事宜。评选委员会由草委会文化和社会事务专题小组召集人钱伟长、薛寿生担任。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在发布关于征集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图案的启事之后,将委托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在澳门地区公开征集区旗、区徽图案,评选委员会则负责在内地向工艺美术团体进行征集工作。区旗、区徽图案的设计要求体现“一国两制”的精神,反映澳门的特点,图案要庄严美观。征集时间定于1991年2月1日起至1991年6月30日止。
在今天的闭幕会上,草委会主任委员姬鹏飞主持了会议并作了总结性发言。胡绳、王汉斌、马万祺、何鸿燊、雷洁琼、何厚华、薛寿生、李后、郭东坡、鲁平等委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决定,草委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定于1991年4月17日至20日在北京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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