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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级中学、技术学校、师范学校统一招生的指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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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7-11
第1版()
专栏:

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级中学、技术学校、师范学校统一招生的指示
由于今年全国初级中学毕业生较少,而高级中学、技术学校、师范学校招生又需要保持一定数字,为保证各类中等学校招生计划的实现,必须由各大行政区统一计划布置,以省(市)为单位进行统一招生工作。这是实现国家整个培养干部计划的重要关键之一。因此,各地必须把今年招生工作当作重大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兹规定全国高级中学、技术学校、师范学校统一招生的办法如下:
(一)各省(市)建立统一招生委员会,由省(市)人民政府文教、人事、工业、农林、卫生各厅(局)负责人,并商请中共党委组织部和宣传部、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省(市)委员会、学生联合会等有关方面负责人共同组成之,同时吸收在该省(市)地区内办有中等技术学校的中央或大行政区的业务部门参加。委员会由文教厅(局)长及人事厅(局)长分任正副主任委员,负责统一计划领导各该省(市)地区高级中学、技术学校、师范学校的全部招生工作。
(二)各省(市)统一招生委员会应根据中央及大行政区分配的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任务,及时规定各该省(市)地区范围内各个高级中学、技术学校及其他专业学校(包括中央及大行政区各业务部门在当地办理的各类专业学校)师范学校的具体招生人数。各校须一律在统一招生委员会领导下,适当地划分招生地区,同时进行招生工作,不得擅自改变招生数目及招生日期。
(三)为保证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按照计划招到足够的学生,统一招生委员会应有计划地商同青年团组织并通过各初级中学教师,向所属初中毕业生进行升学思想教育,运用报告、会议、报刊杂志和扩播讲演等方式,反复向学生说明国家各种建设事业的重要性,按照国家建设需要来升学是新中国青年爱国的具体表现。其中并应特别重视针对着一般学生不愿投考师范学校的情绪,耐心地向学生进行说服教育,使他们明确认识:解决师资问题是发展人民教育事业,保证完成国家培养干部计划有决定意义的一环,并运用各地模范教师的生动实例,向学生进行宣传,使他们感觉到做人民教师不仅是光荣的任务,而且前途也是光明的。
(四)各省(市)招生委员会在审查升学考试成绩时,对烈属、军属子女、产业工人、青年农民及其子女、少数民族及华侨子弟等,应放宽尺度尽先录取。
(五)由于今年中南区初中毕业生较多,中央人民政府各部直属中等专业学校及华北、东北大行政区各中等专业学校须在中南区招收部分初中毕业生,始能完成招生任务。为此,须以大行政区为单位组织一个统一的招生工作团,并派代表来中央教育部办理手续,和中南教育部取得密切联系,了解中南区各省(市)招生日期,以便能及时到达中南区参加各省(市)统一招生委员会,同时进行招生工作,中南区各省市统一招生委员会应尽量动员年龄较大、身体健康、思想较进步的青年到外区升学,积极帮助各招生工作团完成任务,以保证全国培养干部计划的全部实现。至于中南区各省市初中毕业生到外区升学的路费,由各该招生地区或部门负责供给报销。个别省市如确有困难者,得事前编造预算报请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酌情予以补助。
(六)各地在执行上述统一招生办法的过程中,若遇有特殊困难须变更原招生计划时,必须先报请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批准。
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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