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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提高投资效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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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2-19
第5版(理论)
专栏:

  大力提高投资效益
  周道炯
在投资建设领域,提高投资效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结点,也是判断和评价各项工作的主要标准之一。投资规模的调控,投资结构的调整,建设布局的安排,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以及当前投资建设领域的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等等,都应当从如何有利于不断提高投资效益来考虑。大力提高投资效益,是投资建设领域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首要任务和根本目标。
牢固树立长期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指导思想
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决定指出:“无论是治理整顿期间还是治理整顿任务完成之后,都必须始终坚持长期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经济的方针。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脱离国情,超越国力,急于求成,大起大落,是40年来最重要的教训。这种指导上的失误,严重挫伤群众积极性,往往造成巨大损失,是经济工作中的要害问题。因此,治理整顿期间也好,治理整顿任务完成之后也好,都必须深刻记取这个教训,任何时候都要坚持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牢固树立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指导思想,坚决防止片面追求过高的发展速度,始终把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放到经济工作的首要位置上来。”这一段话,总结了我国40年包括改革十年在内的经济发展与建设最重要的历史经验教训。我们的任务,就是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这一方针。
由于固定资产投资和建设,牵涉到社会经济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单位的经济利益,存在着多层次的经济关系,因此,要不断提高投资效益,必须把自己的指导思想统一到中央上述方针上来。这是一个需要首先解决的大前提。这个方针的中心思想,我理解主要是坚持国民经济稳定发展,避免大上大下,大起大落。回顾改革10年以及建国40年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损失最大的就是经济发展不稳定,大起大落,而不是发展速度慢。要实现国民经济长期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从投资建设来说,重点是要讲求全社会的投资总量、投资结构和建设布局尽可能地科学合理,而且“任何时候”都要“始终坚持”。不仅在经济有困难的时期,在当前治理整顿时期要坚持不懈,而且在经济形势好转,甚至形势很好的时期,也要始终不渝、坚持到底。
就投资建设工作而言,要把指导思想统一到中央“始终坚持长期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经济的方针”上来。第一,必须在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自觉地抑制自己的投资扩张冲动的欲望,真正自觉地克服争投资、争贷款、争上项目的思想。第二,必须在经营战略方向上克服片面重产值重速度而轻质量轻效益的思想,自觉地明确地树立质量第一、效益至上的思想。在投资效益问题上,还要克服单纯重视短期效益、轻视发展后劲的观念,认真纠正投资建设上的短期行为。第三,必须树立全局观念,克服那种为了追求本位利益而不顾大局的思想和行为,把微观投资效益与宏观效益协调起来。
关键在于控制在建总规模,从严控制每年的新开工项目
控制在建总规模,这一问题长期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在建总规模过大,宏观投资效果必然不好,这已为几十年的实践所证明。在建总规模过大,一个突出的恶果,就是年度总投资顾此失彼,安排了当年新开工项目的投资,就满足不了为数大得多的续建项目当年的资金需要量。结果,造成大部分在建项目年年吃不饱,直接导致建设周期拉长,宏观投资效益下降。前几年经济过热,反映在投资领域,一方面“半拉子”工程一大堆,大量项目年年续建资金不足,不能按计划投产发挥效益,一方面又不断开新项目,继续扩大在建总规模,使得在建总规模像滚雪球似的越滚越大,建设战线越拉越长。投资建设中一个最简明的道理,就是每新开一个项目就等于扩大一块在建规模,新开工越多,在建规模就越大。所以我认为,控制投资规模的重点应放到控制在建总规模方面。因此,“八五”期间,至少“八五”前三年,应尽可能少开新项目,集中有限的年度投资首先用于当年投产和续建项目,让全部续建的国家重点项目及其配套协作项目尽快投产使用,形成综合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
控制在建总规模,关键是严格把住新开工项目特别是大中型项目的审批关。新上建设项目尤其是大中型项目的审批,直接涉及到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配套协作条件以及财力、物力平衡等问题。国家宏观经济决策部门应有中长期在建规模计划控制数字,在这一基础上依据建设条件和投产后的生产条件来确定当年大中型项目开工个数,并从严控制。这样,每年续建项目资金落实了,新开工项目的资金又得到了保证,在建总规模就会适度,宏观投资效益才有可能不断提高。
采取切实措施,适当集中资金,加强重点建设
加强重点建设,对于增强国家经济实力具有重大作用,关系到国家的长远和全局利益,也是提高宏观投资效益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指出,重点建设搞不上去,什么打好基础,振兴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都是空话。目前,治理整顿取得了一定成效,国民经济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但工业生产增长偏低、产成品积压严重、市场疲软、就业压力加大、经济效益不高的问题,仍然困扰着我们。从国民经济综合平衡与社会再生产的角度分析,在不扩大社会总需求和在建总规模的前提下,适当增加一些年度投资用于重点建设,不仅可以启动生产资料市场,而且由于投资额一定的比重向消费的转化也可以启动生活资料市场,并有助于解决就业和生产流通的经济效益问题。同时,这也是调整结构的一个机遇。为此,采取切实措施,适当集中资金,加强重点建设,非常必要。
首先,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政策,适当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近些年来,我国财政收入(不含国外借款)占国民收入的比重连续下降,不能不影响对严重不合理的投资结构进行有效调节。从我国当前实际情况看,近期宜把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提高到25%左右,相应提高预算支出中基本建设投资比重,增加重点建设投资,有效地支持投资结构的优化和促进宏观投资效益的提高。
其次,加强金融宏观调控,实行向国家重点建设倾斜的信贷政策。现在,重点建设资金相当大部分由银行提供,建设银行基本建设贷款的70%用于重点建设。通过银行信贷方式增加重点建设投资,是改革中探索出的一条途径,目前的关键是如何增强长期投资信贷银行的资金实力。改革以来,居民所得在国民收入中的份额显著提高,居民储蓄成为重要的信贷资金来源。进入90年代,预计居民储蓄每年将新增1000亿元以上。可以研究由国家委托银行向社会发行国家重点建设债券,以增强国家和长期投资信贷银行的资金实力。
第三,制订抑制长线、扶持短线即扶持基础产业的价格、税收、信贷、利率、进出口、技术政策。各项政策要围绕产业政策互相协调配套,切不可互相抵触和抵消。
第四,建立财权与重点建设任务相适应的投资机制。随着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变化,中央财政收入比重明显下降,而重点建设投资任务却未相应减少,还基本上是一种国家集中投资建设基础产业的体制,使得中央政府用于基础产业的投资严重不足。现实的选择是,财权与重点建设任务相适应,建立地方政府重点建设投资责任制,并研究制定吸引各种预算外资金用于建设的政策措施,发挥多方面的积极因素,广辟资金渠道,切实增加重点建设投资。
建立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投资宏观调控体系
合理而有效的投资宏观调节体系,是提高投资效益的重要条件。改革10年来,计划调节有些削弱,而在宏观政策指导下的市场调节作用也没有得到有效、合理的发挥。因此,建立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宏观调节体系,是重要而迫切的任务。就投资建设而言,实现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必须加强计划管理,宏观上该控制的一定要控制住。如全社会投资总量,特别是在建总规模,一定要管住。与产业政策背道而驰的投资项目,资金物资协作条件不落实的项目,要严格把关不许上马。重点建设项目、大中型项目每一年的资金物资都要打够,在计划安排上不留缺口。在宏观调控措施上,计划、财政、银行三大宏观综合管理部门应当协调一致,政策配套,措施同步,形成强大合力。在运用市场调节机制上,投资建设领域最大的问题有两个:一是价格体系的合理化。要根据国家总的形势,在宏观经济稳定的条件下,分别轻重缓急调整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发展的行业和产品的价格水平,使其利润率水平渐趋合理,以此来引导投资方向,推进国家产业政策实施。再者要发展和完善长期资金市场。“八五”前期,可以有组织地发展和完善中心城市的长期资金市场,通过长期资金市场,把社会短期的闲散资金转化为相对集中的长期资金,用于国家经济建设。同时通过长期资金市场机制引导资金投向。“八五”时期,我们应当在继续加强治理整顿的同时,在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上多下一些功夫。
此外,要坚持勤俭建国方针,加强基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当前,基本建设战线花钱大手大脚、追求高标准、浪费损失的现象较为普遍。要在投资领域开展双增双节、反对浪费的运动,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表彰一批投资省、效益好的建设单位,解剖分析和严肃处理严重损失浪费的典型。
这里要特别注意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做好建设前期的这项工作对于提高投资效益至关重要。因为投资决策不当造成的浪费是最大的浪费,决策得当带来的节约也是最大的节约。为此,应制定和实行一套比较完整的规章制度,克服片面性,减少或避免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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