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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绿委会中宣部等10单位通知各地 宣传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十周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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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2-20
第4版(要闻)
专栏:

  全国绿委会中宣部等10单位通知各地
宣传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十周年
新华社北京12月19日电 全国绿化委员会、中共中央宣传部等10个部门和团体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1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
10单位的联合通知说,1991年是全国人大作出《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10周年。人大决议颁布10年来,在全国掀起了全民性的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的热潮。每年植树季节,党和国家领导人带头履行公民植树义务,邓小平同志率先垂范,年年植树,在全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1989年全国参加义务植树的人数达到3亿人,植树17亿株。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有力地促进了整个造林绿化事业的发展。在全民义务植树运动10周年的时候,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纪念宣传活动,对推动我国造林绿化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意义。
通知说,植树造林,绿化祖国,增加绿色植被,增加森林资源,不仅是一项经济建设,也是精神文明建设。要通过一系列的纪念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全民的造林绿化意识、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中华民族爱林、造林、育林、护林的优良传统。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全民义务植树运动1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列入议事日程,作为明年宣传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周密部署,具体安排,精心组织,切实抓出成效。在纪念宣传活动中,要宣传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开展10年来,造林绿化事业取得的伟大成就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模范人物;宣传植树造林在发展国民经济、改善生态环境中的重大作用;宣传义务植树的法定性、公益性、全民性;宣传植树造林、绿化祖国任务的艰巨性、紧迫性,动员起来,为加快造林绿化步伐而继续艰苦奋斗。
通知指出,各地要通过开展纪念宣传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和解放军指战员,积极参加造林绿化活动,落实造林绿化规划,使1991年和“八五”期间的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和整个造林绿化工作,有一个新的突破性的进展。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要动员广大职工、妇女、青少年参加绿化宣传活动,并以实际行动积极参加营造“共青林”、“三八林”、“八一林”、“红领巾林”等纪念林的活动,继续搞好“青年绿化工程”和“三八绿色工程”。
通知最后说,开展纪念宣传活动,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繁重、社会影响大的工作。由于各地条件不同,开展宣传活动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勤俭节约,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联合发出这个通知的其他单位是:林业部、建设部、文化部、广播电影电视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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