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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上能下 不搞“终身制” 黑龙江调整不称职领导干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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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2-2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能上能下 不搞“终身制”
黑龙江调整不称职领导干部
编者按 实行干部能上能下,调整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的职务,是干部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对于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保持领导班子的生机与活力,更好地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具有重要意义。黑龙江省抓这项工作措施得力,态度坚决,注意掌握政策,妥善安排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工作,从而使这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本报讯 中共黑龙江省委对干部进行组织考察、民主评议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岗位目标责任制等考核,调整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1986年以来,全省调整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820名,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29名,县处级干部791名。在被调整的县处级干部中,正职改任副职的79名,副职降级安排的240名,调出领导岗位平级安排其它职务的242名,改做专业技术工作的85名,免职培训或下派基层锻炼的23名,经本人申请批准辞去领导职务的37名。
黑龙江省委进行这项工作时明确规定:“要调整不适应、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实行能上能下,不搞‘终身制’。新提拔的干部,一般在工作一年之后应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对于确属实绩较差,能力水平明显不适应工作需要,民意测验赞同票不到一半的,应予以调整,担任什么职务,就享受什么工资待遇”。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难度比较大,省委首先从省管干部做起。1987年以来通过民主评议、班子考核,先后对不胜任现职的29名省管地厅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对不适应在市、地主要岗位工作的,有的调整到省直部门任非领导职务,有的由正职调为副职,有的由厅级降为处级,也有的免去领导职务。省委的实际行动,对各地各部门的调整工作起到了示范和推动作用。哈尔滨市委把调整不胜任干部纳入干部制度改革的总体工作中,结合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和领导班子调整,对不胜任现职的30名市局、处级干部全部做了调整。
省委在这项工作中注意政策,对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妥善安排。使这些同志被调整职务和岗位后,绝大多数思想上不背包袱,认为组织上的调整和安排合情合理,因此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能够积极工作,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在调整过程中,各地各部门对一些干部还实行亮“黄牌”,限期一年改正的办法,每年进行一次考察,分别予以摘牌和挂牌,并向干部群众公开,请群众监督,使这些干部把压力变成动力,积极工作,争取摘掉“黄牌”。
一些市地和单位,在对不胜任现职干部调整时,主要领导亲自谈话,调整后定期回访,组织座谈,了解被调整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使他们振作精神,干好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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