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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尊师重教又出新措施 民办教师老有所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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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2-21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陕西尊师重教又出新措施
民办教师老有所养
本报西安12月20日电 记者景险峰报道:陕西省今年推出关于农村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的规定,使终生从事中小学教育事业的民办教师“老有所养”,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省教委、财政厅和人事厅制定的《关于农村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的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这一旨在解决民办教师“老有所养”的文件,对其生活补助费的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经费来源和审批手续等,都作了详尽的政策性规定。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离开工作岗位后,手持省教委统一制发的红底烫金证书,每月到本人所在学校的乡、镇领取生活补助费,直至去世。其医疗保健待遇与原单位在职民办教师同等对待。获得省劳动模范、全国劳动模范称号者,离岗时仍保持荣誉者,补助标准相应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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