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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总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 王丙乾作说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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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2-21
第4版(要闻)
专栏:

  李鹏总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
王丙乾作说明
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电 李鹏总理向今天召开的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提交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议案。
李鹏总理在议案中说,为了更好地促进对外开放,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环境,妥善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财政部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征求意见,讨论修改,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草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
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长王丙乾受国务院委托,到会就这个法律草案作了说明。
王丙乾首先强调了制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必要性。他说,1980年和198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先后制定公布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经过10年来的实践,目前我国利用外资、引进技术的规模、渠道和形式都有了很大发展。但是,由于税法的适用范围不规范,合作企业、外资企业与合资企业适用的税率不同,税收优惠的差别也较大,现行的两个税法与实际情况已不适应。
王丙乾说,这次重新制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从总体上看,是在合并现行两个税法的基础上,以不增加税负、不减少税收优惠为原则草拟的。凡原税法中的一些行之有效、已被普遍接受的条文,都予保留。同时,根据近十年来的实践经验,参照国际上的通行作法,本着完善税制的精神加以合理的补充。我们认为,新税法的制定,使我涉外企业所得税法更加规范、更加合理。
王丙乾还就适用税率、减免税优惠和新老税法的衔接等问题作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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