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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出关于设立 全民所有制公司审批权限通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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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2-23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务院发出关于设立
全民所有制公司审批权限通知
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 国务院日前发出关于设立全民所有制公司审批权限的通知。
一、各级对外经济贸易专业公司,由对外经济贸易部负责审批。各级金融性公司,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审批。除对外经济贸易专业公司和金融性公司以外的全国性专业公司(集团),授权由国务院生产委员会组织审批。
二、大型综合性的和对国民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全国性公司(集团),由国务院生产委员会组织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三、新成立的公司不得具(兼)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个别确有特殊需要的,须报经国务院批准。
四、负责审批设立公司的部门,应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商有关部门制定审批设立公司的实施办法,并报国务院备案。
五、除对外经济贸易专业公司和金融性公司以外的地方性公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上述原则,确定审批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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