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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言人指出 必须整治气功医疗秩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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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2-24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医疗与健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言人指出
必须整治气功医疗秩序
本报讯 记者艾笑报道:就当前气功医疗秩序混乱问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日前发表了重要谈话。他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是负责医疗气功的主管部门,凡借助气功动力为他人治病,构成医疗行为时,都必须根据有关规定接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必要管理。目前,有人冠以“武术气功”、“特异功能”等名义避开卫生、中医行政部门的管理,是错误的。
在谈到有些地方学术团体自订标准为从事气功医疗活动的人评定“职称”的情况时,这位负责人说:“那是无效的。”因为,在国务院批准的30个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中,不含气功专业职务。凡要从事气功医疗的人员,前提是必须具有按国家卫生技术职务评定的医士、医师以上资格,并掌握气功医疗技能,持有行政部门发给的《气功医疗许可证》。不具备这个资格的气功师不能从事医疗活动。以各种名义进行气功医疗活动的机构和个人,都要重新申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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