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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惩治腐败 推进廉政建设 《行政监察条例》今起实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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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2-25
第1版(要闻)
专栏:

  依法惩治腐败 推进廉政建设
《行政监察条例》今起实施
本报北京十二月二十四日讯 记者罗盘报道:监察部和国务院法制局今天在北京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监察部副部长徐青介绍说,由国务院总理李鹏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将于十二月二十五日正式公布实施。(详见第三版)
早在五十年代,国务院曾对监察工作发布过有关规定。一九八六年,我国决定重新恢复设立行政监察体制后,国务院发布了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行政监察机关的通知,推动和促进了行政监察工作的开展。随着以廉政监察为重点的监察工作的全面开展,监察机关把惩治腐败、推进廉政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这对监察机关的职权、工作手段等方面也提出了一些新问题。
这几年,由于缺乏明确有效的基本法规,客观上给监察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这次公布实施的《行政监察条例》,是在总结一九八七年行政监察机关组建以来的实践经验,同时在参考五十年代监察工作的有益经验的基础上,依据宪法而制定的。《监察条例》共有七章五十二条,对促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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