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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木文谈实施著作权法意义 我国著作权将进入有法可依时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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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2-25
第4版(要闻)
专栏:

  宋木文谈实施著作权法意义
我国著作权将进入有法可依时代
新华社南宁12月24日电 (记者杨越)明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将使我国著作权纠纷进入一个有法可依的时代。日前在桂林召开的首次全国版权会议上,新闻出版署署长宋木文希望全社会支持著作权法的实施。
宋木文指出,制定和实施著作权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是促进科学、文化艺术繁荣的重要法律,有利科学、文化的对外交流与引进,也是推动对外开放的重要法律。他强调,由于著作权法的复杂性与广泛性,为保证顺利实施,需要各有关部门、有关团体的支持合作。
宋木文指出,实施著作权法必须很好掌握我国著作权法精神,坚持社会主义方向,重视保护作者的著作权,兼顾国家、单位和个人的利益,兼顾作者和作品的传播者利益,兼顾作者和广大公众的利益,合理规定涉外著作权关系。
在这次会议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方面的代表讨论起草了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及系列配套法规,研究建立集体管理机构和仲裁机构,研究了涉外著作权关系问题。与会人士还就改进和加强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许多建议,以保证著作权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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