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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刊“邮发合一”40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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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2-26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报刊“邮发合一”40年
杜庆云
自1950年3月《人民日报》交邮局发行时起,报刊实行“邮发合一”已40周年。
1949年初北平和平解放,人民日报社从石家庄迁来北平,改为党中央机关报。限于人力、条件诸因素,报纸的发行量始终没有突破10万份,在农村就更难把报纸发下去。经报请中央同意,人民日报和邮电部邮政总局于1950年2月13日签订了“邮发合一”的协定。在协定上签字的是报社社长范长江、总编辑邓拓,邮政总局局长赵志刚(代)和副局长谷春帆。从1950年3月1日起,党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率先交邮政部门发行。
《人民日报》实行“邮发合一”以后,迅速得到了发展。1950年交邮政部门时只有9万多份,当年12月就达到19万份,1951年达到33万份,1952年跃增到48万份,以后最多超过500万份。继人民日报之后,从1950年到1951年,北京出版的《工人日报》等5家中央级报纸和一家市级报纸都先后交邮局发行。全国各地报纸也都陆续把发行工作交给了邮政部门办理。至此,从首都北京到全国各省市级的报纸都实行了“邮发合一”。
1952年12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邮电部和出版总署联合发布了《关于改进出版物发行工作的决定》。它规定:从1953年1月1日起,定期出版物的总发行由邮政部门负责,并规定从1953年开始,报刊一律实行定期定额计划发行制度。
根据以上联合决定,各地新华书店及中国图书发行公司所经办的期刊发行业务全部转移到当地邮政部门。至此,具有中国特色的报刊“邮发合一”的发行体制全部建立起来。
现在全国邮发报刊3830种,162亿份,约占全国出版报刊总发行量的70%以上。
40年的实践证明,全国性报刊“邮发合一”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中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又绝大部分居住在农村。
改革、开放以后,农村变化很大,要求看报刊的人越来越多。完成这项工作只有邮政部门最有条件,它最有能力把报刊送到千家万户。正因为如此,政府通过立法程序在《邮政法》中将报刊发行规定为邮政部门的主要业务。
现在邮政报刊发行部门已经有了一支庞大的发行队伍,有了一套健全的手续制度,有了一套科学的管理方法,更好地完成报刊发行任务有了可靠的保证,特别是现在北京及其它城市正在试行用计算机管理报刊发行业务,处理报刊增减数量,结算报刊费用。
用现代化方法管理报刊发行业务,这是发行工作的重大进步和改革,它标志着发行工作将朝着现代化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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