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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马不能没有草——水费征收问题探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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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2-27
第2版(经济)
专栏:工作研究

  骏马不能没有草
——水费征收问题探询
傅之棣 赵小华 郭允苓
经商纳税,种地交粮,人们觉得合情合理;但用水拿钱呢?就有人想不通了。
1985年,国务院发布了《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水费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为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保证水利工程必需的运行管理、大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以充分发挥经济效益,凡水利工程都应实行有偿供水。”“粮食作物按供水成本核定水费标准。经济作物可略高于供水成本。”
《水费办法》颁布当年,全国收取水费6.4亿多元。
1989年,经国务院批准,水利部又发出进一步贯彻实施《水费办法》的通知。这一年,全国水费征收超过11亿元。
1990年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再次发出加强水费征收的通知。
尽管这样三令五申,水利部水管司副司长曹松润却告诉记者:按国务院收费标准,应收水费为30亿元。
11亿与30亿,差额一目了然。但是,人们也许会问——
30亿元用于何处
这些年农业取得的成就,当然离不开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实行,但也不能不看到,早些年兴修水利的老本,已暗暗贴补其间。或许,有人觉得我们水利工程的“家底”还很殷实,其实呢,一眼机井,使用年限不过15年左右;一座排灌站,顶多20余年;水库也都有一定的寿命。目前,我国8万多座各类水库中,1/3是年久失修的病险库;现有机电排灌设施,约有1/4带病运行;280多万眼机电井中大半在“超期服役”……水利部门的同志交了个底:五六十年代攒下的这点家底,已经吃不了多少年了。
如今,全国水利工程的固定资产已达1100亿元,要想使供水和防洪系统正常运行,各种费用加在一起,每年起码要31亿元。用曹副司长的话来概括:倘若水费真能收上30亿元,也仅能维持简单再生产。
如此看来,国家收取水费的标准只是紧打紧算,但实际征收起来却依然磕磕绊绊。水利部门的同志有句感叹的话是——
站着放水 跪着收费
这是南方某县收取水费的一个镜头:水利员走村串户,磨破嘴皮。结果,供水400多立方米的报偿,竟只是“求”出来的两捆稻草。
站着放水,为何却要“跪”着收费?水利部门的同志说:问题出在观念上。一些农民认为:天上下雨地上流。水,是老天爷给的,凭啥收费!事实呢,老天降水是不分时间、地点的;这儿涝了,老天或许还一个劲地灌;那儿旱了,老天兴许滴水不赐。而工程供水经过水利设施拦蓄、引提,改变了水的时、空分布,凝聚了大量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用这样的水怎能不交费呢?
多年来,我国的水利一直被当作社会事业甚至福利事业来办,一些干部形成了供水就应当国家补贴的观念。采访中,水利部水管司综合处处长讲了这样一件事:《水费办法》下达后,福建省东张水库要调整水费,用水的福清县对此看法不一。省水利厅的同志算了笔帐:国家投资2000多万元建了东张水库,才使福清这个地方变成水稻县。如果把这笔钱投到别处,每年应收的利息就要比水费多得多。
话不说不透,理不讲不明。也许有人会说,这几年国家不是一再强调减轻农民负担吗,为什么水费还要农民负担呢?殊不知,农业用水本是——
两分多本 七倍多利
水利部门有个统计,每立方米农业用水的综合成本价,全国平均为2.5分,而每立方米水灌溉产生的效益则是成本价的7倍以上,可达0.20元左右。如按实际征收的标准来算,利还要翻上一番。水利部的同志告诉记者,农业用水的现行收费标准,全国平均每立方米仅1.2分,只相当于供水成本的40%左右。农业,是用水的大户,用水量占全国工程供水的88%,可收费却大大低于工业用水,因为国家在农业用水的成本计算中,已扣除了农民投资和投劳折资部分,不是全成本。而且水费在农业生产成本中所占的比例相当小。据湖南省工农产品成本调查队对32个县174个农户的调查,每亩生产成本为154元,其中水费在各项生产费用中最低,仅占成本的2.6%。收取低廉农业用水费用,正是为了使千千万万人担过土、出过力、国家投入大量资金搞的水利建设,长久地发挥效益,最终受益的还是群众。
水,因其给人类带来了丰厚的利益才和“利”连接在了一起。
如果我们把水利比作一匹马,那么想让这匹马跑起来,切记不能不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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