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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县农村建房纠纷浅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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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2-29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与思考

  海门县农村建房纠纷浅析
目前,农村有两件难办的事情:抓计划生育和处理建房纠纷。在江苏海门县,调解农民建房纠纷的难度,已超过计划生育工作。去年,全县农村发生建房纠纷1944起,因农民建房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达20多起。农民建房纠纷严重影响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最近,我们下乡调查,了解到农村建房纠纷的主要原因在于:
村镇建设毫无规划。麒麟乡一位农民说起选择宅基地的情况:“村民房子盖在哪里,全凭村干部一张嘴。”村里没有一张基本固定的建房发展规划图。村民要建房时,就同村干部打个口头招呼,然后村干部或者指定一块宅基地给建房户,或者对建房户已选定的宅基地点个头。这种“口头规划”,使农民选择宅基地有很大的随意性。一些农民选择的宅基地,既要“风水”好,又要求离责任田近。如果村干部满足了建房户的要求没说的,如果建房户一旦达不到目的,便与村干部大吵大闹,往往使矛盾激化。
制定规划徒有虚名。有些乡村制定了村镇建设规划,但不能严格执行。正余乡河渡村张某建房,根据实际情况和村上规划,应在原宅基地上翻建。但是,他在自己的承包地上修整了宅基地。村里对他的无理要求也没有办法,只好让他在自己的承包地上建起了住房。结果,村里的建房户互相攀比,互相仿效。这种状况引起了全村大多数群众的不满,一些人到县政府和县土地管理局上访告状。这种纠纷的产生在于村干部把关不严。
村干部搞两超一抢。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一些乡村干部超前建房、超面积建房、抢占好宅基地。1987年以来,我县17名副乡级以上干部建私房,其中11名从住房条件和自身财力看暂时不需要也不能建房,但这些干部都建起了私房。为了兴建私房,有的乡村干部侵占集体人力,有的侵吞集体财物。到目前为止,全县有893名村干部建房,其中581户超面积建房。这些乡村干部新建的住房大多四面采光,八面来风,少数还围墙高筑,内有水泥场坪、精致花园,群众称作是“乡间别墅”。
有些乡村干部还为亲戚朋友、关系户超前建房、超面积建房、抢占好宅基地开绿灯。在调查中,我们发现那些地势占得好的楼房,单门独户的大院,不是乡村干部的,就是跟乡村干部沾亲带故的。
对于这些现象,群众看不惯,就纷纷上访。去年,全县就发生20多起因干部滥用职权而引起建房纠纷的集体上访事件。
建议有关部门重视农村建房中发生的纠纷案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建房纠纷;对那些以权谋私、违法违纪建私房的乡村干部,要严肃查处,决不手软。
               江苏海门县委 管云山 陈惠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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