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5阅读
  • 0回复

美联邦法院上诉法庭裁定 继续审理江南命案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1-02
第4版(国际新闻)
专栏:

  美联邦法院上诉法庭裁定
继续审理江南命案
新华社纽约12月31日电 旧金山消息:美国联邦法院上诉法庭本月29日作出裁决,要求继续审理台湾特务潜入美国暗杀美籍华人作家江南的案件,并认为台湾当局应对此事负责。
江南,原名刘宜良,是《蒋经国传》一书的作者。台湾当局对该书的发表极为不满,因此,一再威逼利诱企图迫江南修改或停止出版该书。此阴谋失败后,台湾情报局长汪希苓指派竹联邦分子陈启礼、吴敦和董桂森3人于1984年10月15日潜入江南在旧金山的寓所将其杀害。
案发后,江南的遗孀崔蓉芝女士于1985年10月向旧金山联邦法院提出民事讼诉,要求台湾当局及涉案者对事件负责,并予以巨款赔偿。联邦法院法官尤金却于1987年以不宜干涉台湾内政为理由,将该案撤销。
崔蓉芝女士不服,向联邦法院上诉院提出上诉。由3名法官组成的第九巡回上诉法庭于1989年12月29日进行裁决,推翻了旧金山联邦法院1987年的决定,认为联邦法院不应以不干涉内政为理由否决原告人控告台湾当局的权利,应该继续对该案进行审理。3位法官还一致认为台湾当局应对其高级官员的行为负责。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