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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一快餐公司违反《儿童劳动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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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3-11
第4版(国际新闻)
专栏:

  美一快餐公司违反《儿童劳动法》
新华社华盛顿3月9日电 美国第二大快餐公司“汉堡王”因违反《儿童劳动法》而受到美国劳工部的起诉。
据《华盛顿邮报》今天报道,美国劳工部最近指控“汉堡王”下属近800家分店几乎都雇用16岁以下的青少年当临时工,并任意延长他们工作的时间,从而违反了《儿童劳动法》。
按联邦法律规定,14至15岁的孩子在学习期间每天在餐馆打工最多只能有3个小时,而且下班时间最迟不能超过晚上7点钟。
在美国,青少年在餐馆当临时工的收入是最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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