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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新在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上强调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 监督支持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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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1-05
第1版(要闻)
专栏:

  任建新在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上强调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
监督支持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
本报北京1月4日讯 记者毛磊、张志业报道: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今天指出,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就是要监督和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保证法律的实施。
为期5天的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今天在北京开幕。任建新院长就进一步加强审判工作、为保障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而奋斗作了报告。他说,人民法院要通过审判活动,直接为改革开放服务,为发展社会生产力服务,为国民经济长期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服务。
据介绍,1989年1至11月,全国各级法院共受理各类一审案件260.1万件,比1988年同期上升28.6%;共审结一审案件242.4万件,比1988年同期上升30.24%。
任建新在今天的会议上强调指出,在国内有敌对分子和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存在,在国际上有进行渗透、颠覆、和平演变的敌对势力存在,人民民主专政就必须坚持,决不能削弱。作为人民民主专政重要工具的人民法院,必须强化对敌专政的职能,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反革命分子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斗争。
任建新认为,多年来我们一直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但这类犯罪仍很猖獗。面对严峻的治安形势,各级法院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1989年1月至11月,全国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35.5万件,比1988年同期上升25.6%;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3.1万件,比1988年同期上升24.98%。
据介绍,经济审判、民事审判在1989年都取得了明显进展,行政审判工作开展也较快,告诉申诉工作有了很大改观。
任建新指出,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以后,我国政治、经济形势正在朝着更加稳定的方向发展,但是,社会治安形势仍然相当严峻,我们思想上要有足够的认识。刑事审判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危、社会的稳定,要切实加强领导,务必抓得很紧很紧。同时,民事审判工作仍将面临案件继续上升,新情况、新问题增多的复杂形势,要进一步全面贯彻民法通则,用法律手段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制裁民事违法行为,防止矛盾激化,维护安定团结,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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