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阅读
  • 0回复

何康要求各地统一思想稳定政策 引导乡镇企业健康发展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1-06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何康要求各地统一思想稳定政策
引导乡镇企业健康发展
本报北京1月5日讯 新华社记者马成广、本报记者何加正报道:农业部部长何康今天在全国乡镇企业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要求各地认真贯彻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精神,总结交流乡镇企业在治理整顿、深化改革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当前形势,贯彻“调整、整顿、改造、提高”的“八字方针”,统一思想,稳定政策,振奋精神,积极工作,促进乡镇企业持续、协调、健康地发展。
何康说,刚刚告别的1989年,是乡镇企业贯彻党的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保持稳定发展的一年。
在过去的一年中,乡村集体企业素质进一步提高。实践证明中央制定的关于发展乡镇企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是完全正确的,符合国情,收到了明显的成效。
他说,根据全国经济治理整顿的总体目标,乡镇企业的发展必须坚定不移地转移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为此,今明两年或者更长一点时间进行治理整顿的主要目标之一是:在提高企业素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努力保持适度增长,使之与经济发展的需求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乡镇企业产值的增长速度应力争稳定在15%左右,其中乡镇工业稳定在10%左右,所创利润和上缴国家税金相应增长。
何康部长指出,为了实现我们的目标,目前有必要重申有关方针和如下几项政策: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乡镇企业“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总方针不变;在农村要走“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建设繁荣富庶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道路不变;坚定不移地在大力加强农业的前提下,鼓励、引导乡镇企业健康发展,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政策不变;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发展多种经济成份的政策不变;实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政策不变;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形式的政策不变;允许一部分人通过勤劳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政策不变;坚持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和厂长负责制的政策不变;搞活企业的产供销,继续发挥供销人员作用的政策不变;坚持鼓励科技人员下乡的政策不变。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