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8阅读
  • 0回复

全国农业税夏征工作全面展开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7-16
第2版()
专栏:

全国农业税夏征工作全面展开
在全国小麦相当丰收的基础上,河北、平原、山西、山东、苏北、皖北、河南、陕西、川西、川东、川南等地区的夏征工作业于七月初全面开始。部分收获较早地区,已送粮入库。
今年夏征工作的特点是:领导重视,组织加强,方针明确,业务提高。因之,今年的夏征将成为一个更有组织的更热烈的爱国主义交粮运动。
关于组织领导方面:各级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大部分作到首长负责,亲自领导,并加强了工作的检查。除中央派两个考察组分赴河南、皖北检查外,华东财政部派出九个检查组分赴山东、苏北和安徽,华北派出三个检查组分赴河北、平原、山西,山东省派出一百二十余人、平原省派出二百十八人、河北省派出六十八人分赴所属各专区,督促及检查夏征工作。大部省份对夏征和抗旱、夏种及其他工作,均作了适当的安排。如平原、山西、河北等省在省财政经济委员会领导下,组织了“征收收购委员会”或“联合办公室”,把征收、收购、收回贷款和工业品下乡四大工作放在一个统一领导组织之下,因而工作效率提高,加以各级政府的配合,和各界代表会的召开,向群众作了广泛的政策教育,提高了群众的认识。平原省获嘉县一区的农民代表杨玉印在代表会议上说:“来时认为今年增产了负担也会增加,听了报告以后,才知道政府不是根据增产多就要多负担的。”
各地一致强调了政务院规定的“贯彻查田定产,依率计征,依法减免,逐步实现统一累进,并取消一切附加”的方针。山东等省明确规定夏征税额的计算,以夏季产量所占全年应产量的比例为标准;某些省份,如平原及河北,结合了丰产评比运动,核实麦田产量,以便正确计算夏征税额。
在改进征收业务方面,大部省份已全面推行交粮者与收粮者的“交接合同”,去年平原试行有效的征雇运输办法,今年山东等省亦已开始重点试验。各地所交粮食大都合乎“干、净、饱满”的标准。河北、河南及山东、苏北等省均集中在县(或区)编造征收清册,直接计算和确定各户税额。今年夏征业务的组织性与工作效率,已比去年大大提高。
但是,今年的夏征还存在着两个问题:首先是某些地区存在着“全年依率计征,夏季任务包干”的偏向,只是对全年税额“依率计征”,但在全年总税额中夏季应纳多少,秋季应纳多少,则没有按政务院的指示作出具体规定,或有规定而不恰当,以致发生“夏重秋轻”或“夏轻秋重”偏向。据反映:个别县、区夏季产量占全年产量百分之三十四,而所派夏征“任务”却达全年依率计征额百分之七十,还有个别区、乡有夏征超过全年依率计征额的。这些偏向应当按照政务院关于一九五二年农业税收工作的指示及中央财政部关于“夏征税额应当怎样计算”的解答(见六月二十七日本报第二版)速予纠正,以实现“依率计征,夏秋平衡”的原则。其次是有些县、区、乡的干部仍存在着怕“三反”和等“三反”的思想,对夏征工作不够积极;有些丰收地区的干部见到今年小麦丰收,盲目乐观,麻痹大意;个别歉收区的干部则有信心不足,怕麻烦和等待等思想。这都是应当注意加以解释和改正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