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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新外资法取得成效 南去年吸收外资5亿多西德马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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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1-07
第4版(国际新闻)
专栏:

  实施新外资法取得成效
南去年吸收外资5亿多西德马克
新华社贝尔格莱德1月3日电 (记者徐坤明)南斯拉夫自1989年初开始实施新外资法以来,一年来同外国厂商签订了569个共同投资合同,吸收外资共达5.67亿西德马克。
据贝尔格莱德电视台报道,实施新外资法的实际效果大大超出了预期效益,这是由于南在1989年一年内签订的共同投资合同比以往22年还多200个,吸收外资总额也超过以往22年的总和。
南斯拉夫是最早开始吸收外资的社会主义国家,但是,由于对外国投资者限制过多,吸收外资的成效不大。
南联邦议会于1988年底通过了联邦政府起草的新外资法,改变了这种状况。新外资法明确规定给予外国投资者享有同南本国投资者同等的待遇,允许外国投资者在南国内开办独资企业,保证外国投资者对合资企业享有管理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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