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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两岸同胞交流提供法律服务 各地近两年办涉台公证近四千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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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1-09
第3版(综合)
专栏:

  为两岸同胞交流提供法律服务
各地近两年办涉台公证近四千件
本报讯 我公证机关认真执行中央对台工作的政策和有关法律,积极、热情地为台胞、台属提供法律服务。据办理涉台公证较多的福建、浙江、江苏、山东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近两年办理涉台亲属关系、委托书、婚姻状况、出生、死亡、继承权等事项公证书近4000件。其中发往台湾使用的公证书2000多件,基本上为台湾当局有关部门所接受,为两岸同胞的交往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公证人员办理涉台公证时,对每件公证事项都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办理、优质服务。同时,还注意宣传大陆的法律、政策,积极主动地为台胞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他们处理好各种法律事务。有一位台胞回山东原籍探亲,有向家乡投资的意愿,但又怕政策变化,态度不坚决。公证人员热情为他解答法律、政策上的有关问题,帮助他起草了“协议书”,并对“协议书”进行了公证。该台胞看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障,心里便踏实了。          (张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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