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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的联营林业 国营无山造林,集体无力造林,个人无钱造林,这些矛盾在这里逐步得到解 决,全区十个县市有七个达到“基本消灭荒山县”标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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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1-09
第5版(国内专页(经济))
专栏:

  宜春的联营林业
国营无山造林,集体无力造林,个人无钱造林,这些矛盾在这里逐步得到解决,全区十个县市有七个达到“基本消灭荒山县”标准
袁志成 张新文
江西省宜春地区深化林业改革,在稳定林业政策的基础上,大力巩固原有乡村林场,积极发展联营林业,逐步摸索出了一条新的兴林之路。
宜春地区有山林1564万亩,1981年后,全区陆续将1210万亩山林包到户经营。由于生产周期长,农民存在怕政策变等主观和客观原因,一些农户“砍而不造”、“分而不治”,“国营无山造林,集体无力造林,个人无钱造林”的矛盾日渐突出,林业生产跌入“低谷”。宜春地区在实践中逐渐认识到,要摆脱林业萎缩困境,要贯彻稳定的林业政策,只能从实际出发,作好林业生产要素最佳组合这篇文章。在总结林业“三定”中巩固下来的乡、村办林场经验的基础上,他们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发展联营林业。
    多层次联营
联营的形式主要有:国营与乡村集体、农户联营,大集体与小集体联营,农户之间的联营。
国营与乡村户联营包括国营林场(林站)和乡村集体联营,县营林公司与乡、村、组、户三级或四级联营造林。这类联营,由国营单位投资投技术,集体或农户投山投劳,收益按比例分成。这种办法较好地发挥了国营单位有资金、技术的优势,有效地利用荒山和社会散闲劳动力,造林效果好。铜鼓县近5年由县营林公司与乡、村、户三级联营,高标准造林16万亩,建立了新的用材林基地。奉新县县、乡、村、户四级联营造林6万多亩。这类联营林面积全地区达40余万亩。
大集体与小集体联营包括乡、村、组三级联营,由乡、村、组集体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劳力,集中连片造林,做到“造好一片林,留下一批人,办好一个场,科学管好林”。它可以不用国家投资,主要依靠群众劳动积累发展林业,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这类联营是宜春地区的主要造林组织形式,面积达1000万亩。万载、奉新、铜鼓、靖安、宜春、宜丰等县市实行“山权不变,林权共有,劳资入股,比例分成”的原则,采取乡、村、组联营合作的办法,近4年荒山造林150万亩。
农户之间的联营,有的是以1户为主,联合其他农户共同营林造林;有的是由村民小组牵头,把全村多数农户联合起来实行股份制造林。这类完全由群众自愿结合、自发建立的联合体,是大联合的补充,全区这类联营面积近10万亩。
    产销联营
消耗木材多的煤炭、轻工、林产工业系统的厂矿企业与乡、村、户联营,建立原料基地。由厂矿投资,乡村户投山投劳,木材交厂矿,林木收入按比例分成。这类联合营造的工业原料林,全区达21.7万亩。奉新造纸厂与周围5个乡、60个村联合建设原料林基地7.2万亩,既解决了农民资金不足难题,又加快了荒山绿化。
    跨区域联营
平原乡村投资投劳,到山区联合造林,有效地解决了平原地区无山造林和山区山多造不完林的矛盾。全区这类联营面积10多万亩。
通过多种形式的联合营林,宜春90%的“两山”(自留山、责任山)纳入了科学造林、联合兴林的轨道,保持了林业“三定”政策的连续性,较好地解决了山林分户经营后出现的矛盾,有力地促进了荒山绿化和林业发展。目前全区联营山林面积达1082万亩,每年造林以45万亩的速度推进,保存率达80%以上。宜林荒山由1983年的320万亩下降到81万亩,仅占全部林业用地面积的5.2%。全区10个县、市有7个达到“基本消灭荒山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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