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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主持国务院常务会 原则通过外国记者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管理条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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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1-12
第1版(要闻)
专栏:

  李鹏主持国务院常务会
原则通过外国记者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管理条例
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 国务院今天下午举行第53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管理条例》。李鹏总理主持了会议。
会议认为,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国际交往的发展,来华常驻和短期采访的外国记者越来越多,外国常驻我国的新闻机构也日益增加。为了促进国际交往和信息传播,管理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在中国境内的活动,便利他们开展业务,有必要制定这一条例。
会议通过的条例对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在华工作办理手续、业务范围等方面作出了规定。条例规定,中国外交部是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的主管部门。条例经过修改后将于近期内发布实施。
国务院常务会议成员12人出席了今天的会议,2人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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