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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来县人民政府对杨庄子村 干部违犯婚姻法的检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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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7-17
第2版()
专栏:对人民日报读者批评建议的反应

怀来县人民政府对杨庄子村
干部违犯婚姻法的检查
编辑同志:五月二十一日人民日报刊载的“怀来县杨庄子村干部包办婚姻虐待妇女应受处分”的批评是正确的,我们已经和有关部门联合作了检查。河北省宛平县军庄村妇女黄芝兰(原误为黄芝荣),自再次被迫和察哈尔省怀来县杨庄子村杨敏结婚后,黄芝兰确曾几次提出离婚,但都被阻止了。一九五○年三月,黄芝兰确又被杨庄子村干部和杨敏吊在房梁上,并受到侮辱。现在,案犯杨广才(村干部)已被送法院依法处理。黄芝兰的婚姻问题也已解决,她已回到宛平县去了。
从这一案件可以看出,我们对婚姻法的宣传和贯彻还是很不够的,我们工作中的官僚主义作风也是严重的。我们将在民主补课中作一全面的检查,对违犯婚姻法的干部,要作必要的处理,以便正确地贯彻婚姻法。
察哈尔省怀来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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