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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委省军区驻闽部队武警总队决定 开展军民共学雷锋活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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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1-14
第1版(要闻)
专栏:

  福建省委省军区驻闽部队武警总队决定
开展军民共学雷锋活动
本报福州1月12日电 记者张铭清报道:新年伊始,有着军民团结优良传统的福建省和部队领导机关作出了开展军民共学雷锋活动的决定。
福建省委、省军区,驻闽部队、武警福建总队的部门负责人就在新形势下开展军民共学雷锋活动的意义,学习的基本内容、形式和方法、组织领导和宣传舆论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开展军民共学雷锋气氛浓、力量大、好处多。只有军民共同发动、组织领导、共同宣传典型、共同优化学雷锋的环境,才能对进一步密切军民关系、加强军政团结、促进社会稳定、共建对外开放文明窗口起到重要作用。
军民共学雷锋,以学习雷锋忠于党、忠于革命、忠于人民、忠于祖国为核心,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艰苦奋斗、助人为乐和学理论的“钉子”精神为基本内容。
为了在全省掀起军民共学雷锋的热潮,军地双方确定在今年3月,在纪念毛主席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号召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题词发表27周年之际,开展学雷锋月活动。并以此为新起点,把学雷锋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为加强学雷锋的组织领导,各级党政军机关确定一名负责同志主管共学活动,定期研究部署、指导这一活动的开展。军地双方的秘书长、政治部主任、宣传部门负责人通过联席会议的形式,对学雷锋活动进行具体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各级机关和群众团体都要从各自实际出发,制订学习活动的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各种活动要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宣传部门要通过各种手段介绍雷锋事迹,大力宣传学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英雄模范人物,在全社会形成一个学雷锋的良好舆论环境,掀起共学雷锋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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