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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欧国家首次合办旅游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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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1-25
第7版(国际专页)
专栏:

  西欧国家首次合办旅游年
温振顺
去年12月11日,欧洲共同体12国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6国的旅游部长聚会法国的斯特拉斯堡,正式决定在1990年举办首次欧洲旅游年。举办这次旅游年的倡议是欧洲议会于1988年1月提出的。
在每个月份举行各具特色的旅游活动是欧洲旅游年的一大特点。例如,隆冬2月举办各种冰雪运动会;阳春4月,垂钓爱好者可以一比高低;盛夏7月,各国旅游部门则为露营旅游者尽可能提供便利。其他月份旅游活动的重点还包括水上运动、漫游、自行车旅游、骑马、摄影等。
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参加这次旅游年活动,还将举办各种评比竞赛活动。在旅游年结束时,要评选出一个“欧洲最佳乡村”和一座“残疾人旅游最佳设施”。旅游年的组织者还将颁发欧洲最佳旅游招贴画和最佳旅游摄影奖。
旅游年的参加国不但要参加以上各项活动,而且各国还要推出具有本国特色的旅游活动。芬兰将举办从赫尔辛基到奥地利的雪地漫游。瑞典、丹麦和挪威共同制定了改善残疾人旅游设施的计划。荷兰准备在西欧各国的小学校里举行以介绍荷兰概况为主题的旅游和文化活动。联邦德国则计划修复乡村里陈旧的古风琴,以促进文物保护工作。
“通过旅游加深西欧各国人民之间的了解”,是这次旅游年的宗旨。同时,西欧各国旅游部门也希望通过举办这次旅游年振兴已呈疲软的西欧旅游业。在欧共体国家,旅游业的收入已占国民生产总值的5%,可提供750万个工作岗位。目前,西欧旅游业虽然每年仍以5%的速度增长,但已落后于世界旅游业每年增长7%的速度。不难看出,争取更多的游客到西欧旅行是这次欧洲旅游年的最重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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