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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国家矿产资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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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2-03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编者的话

  保护国家矿产资源
国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我国地大物博,矿产丰富,但人均矿产资源拥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2。矿产资源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随着国家工业生产的发展和国际贸易的扩大,对矿产资源的需求量日益增多,消耗很大。因此,合理开发,注意保护我国的矿产资源是十分重要的。
保护国家矿产资源,解决好乱开滥挖问题是一个重要方面。矿产资源法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但是,一些地方乱开滥挖矿产资源的现象至今仍难于制止,浪费惊人。究其原因,主要是有些群众法制观念淡薄,视采矿为致富捷径,见利忘义,不惜损害国家利益。同时,乱开滥挖、偷盗哄抢多是群体行动,人员多、规模大,涉及面广。有关部门在处理时会遇到很大阻力,常常为此而缩手缩脚,不敢依法查办。一些地方和部门只顾局部利益,不顾整体利益,随意发放采矿许可证,对个人或集体破坏国营矿区之举,多有纵容,疏于管理;对违法行为听之任之,制止不力。一些地方在矿产品收购环节上也存在许多漏洞,使不法分子得以倒买倒卖,牟取暴利。
各级地方政府要充分认识保护矿产资源的重要性,坚持“十分珍惜,有效保护、节约使用矿产资源”的基本国策,大力宣传矿产资源法,严格依法治矿。在那些乱开滥挖矿产资源的地方,要把治理整顿矿业秩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较短的时间里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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