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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召开第54次常务会议 通过《盐业管理条例》原则通过铁路法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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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2-10
第1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召开第54次常务会议
通过《盐业管理条例》原则通过铁路法草案
新华社北京2月9日电 由姚依林副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今天审议通过了《盐业管理条例》,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草案)》,决定将这个法律草案进行必要修改后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盐业管理条例》(草案)和铁路法草案曾分别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审议过。根据会议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有关部门对草案分别进行了修改。
今天审议通过的《盐业管理条例》,共分7章33条,内容包括总则、资源开发、盐场(厂、矿)保护、生产管理、运销管理、法律责任等。
会议在审议这个条例时强调,制定这个条例,是为了加强盐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加强盐业管理,促进盐业生产发展,保证盐的正常运销,以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盐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盐资源要实行保护,并有计划地开发利用。国家鼓励发展盐业生产,对盐的生产经营要实行计划管理。
决定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铁路法草案,共分6章61条,内容包括总则、铁路建设、铁路运输营业、铁路安全与保护、法律责任等。
会议在审议铁路法草案时认为,为了保障铁路运输任务的完成,发挥铁路在国民经济、国防和人民生活方面的作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制定铁路法很有必要。会议强调,制定铁路法要体现“人民铁路为人民”的宗旨,要明确国家铁路的管理体制,要重视铁路科学技术进步,重视铁路的安全与保护。
出席今天会议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成员8人,请假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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