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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捕捞和销售管理 江苏防止重开鳗苗大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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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2-10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加强捕捞和销售管理
江苏防止重开鳗苗大战
本报讯 2月10日,是一年一度的鳗鱼苗开捕日期。江苏省沿海沿江各地及早采取措施,加强鳗鱼苗捕捞和销售管理工作,防止再度爆发鳗苗“战事”。
最近,江苏省人民政府行文规定,严禁在内陆水域(包括长江)内捕捞鳗鱼苗。对于沿海鳗鱼苗的捕捞,实行禁捕制度,每年的5月1日至次年2月10日为禁捕期。从事捕捞鳗鱼苗的渔民,必须持有捕捞许可证。捕捞的鳗鱼苗一律由当地水产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收购,禁止其他任何单位非法经营。对于出省市的鳗鱼苗,一律实行准运证制度。为了打击鳗鱼苗走私活动,各地都制定了有力措施,重点布防,严厉打击。对于倒卖鳗鱼苗的单位和个人,将在经济上给予严厉制裁。(韩文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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