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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政协常委座谈会上的讲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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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2-13
第3版(综合)
专栏:

  在全国政协常委座谈会上的讲话
  王任重
各位副主席、各位常委:
最近,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更是我们统一战线和政协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从这个文件可以看出,我国新型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具有更高的、不可比拟的民主。它的贯彻实施,对于我国政治局面的长期稳定,对于推动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长期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对于爱国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壮大,以及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实现,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李先念主席十分重视这个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他提议全国政协召开这次常委座谈会,要求认真讨论一下如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这个文件精神的问题。希望大家畅所欲言,把会议开好。下面我谈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进展。
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是我们党的一个根本目标和根本任务,是中国共产党人几十年来努力追求并为之不断奋斗的一贯宗旨。而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明确提出要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更高更切实的社会主义民主,带领全国人民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道路前进,在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的同时,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虽然去年春夏之交发生的动乱和反革命暴乱,曾一度对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正常进程形成严重的干扰,但它没有也不可能使这一进程中断,没有也不可能改变我们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既定方针。相反,通过制止动乱、平息反革命暴乱的斗争,各民主党派和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患难与共,共同经受了严峻的考验,再一次证明我们党同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的政治基础是稳固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同时还证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方针是完全正确的。中共中央最近发布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这件事表明,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制止动乱平息反革命暴乱之后,仍在按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既定方针积极稳步地发展,国内外有人说什么我们的统一战线收缩了,作用削弱了。中共中央《意见》的发表和认真贯彻执行说明:反映中国人民大团结、体现中国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广泛爱国统一战线,绝不是收缩,而是在不断扩大;作用绝不是在削弱,而是在不断加强。不论出现什么样的风吹草动,中国共产党的这个立场和态度,是不会有丝毫动摇的。
 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意见》,人民政协肩负着重要的使命。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共同创建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组织形式。可以说,多党共存并在共产党领导下团结合作,这是人民政协存在的依据;而参加人民政协的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互相监督,则是我国多党合作的重要内容。因此,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意见》方面,人民政协责无旁贷地负有重要的使命。
建国40年来,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历史时期,人民政协通过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职责,努力增进我国各政党及各人民团体、无党派爱国人士之间的团结合作,为建立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历史任务、推动各项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人民政协在拨乱反正中开拓前进,工作领域扩大,组织机构发展,各项规章制度日趋完善。这些,都为我们进一步搞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1989年初中共中央批转了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暂行规定,现在中共中央又发布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这就使我国的多党合作和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工作跨入制度化、经常化的新阶段。在这种新的形势下,人民政协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了;人民政协的任务进一步加重了。我们希望各级党委要在贯彻中央《意见》时,注意加强对政协的领导,善于运用政协的组织,充分发挥政协的作用,积极支持政协的工作;人民政协的各级组织更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地主动地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的《意见》和全国政协的《暂行规定》。要在政协的各种活动中充分发扬民主,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参政议政开辟畅通的渠道。要尊重各民主党派依据国家宪法和政协章程所享有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工作。要同各民主党派保持密切联系,协调关系,促进各方面的沟通、理解和团结合作,真正使人民政协成为各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合作共事、参政议政的重要场所。
  三、加强人民政协的学习工作。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指出:“我国的多党合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这个政治基础是我们党同各民主党派共同建立的,在人民政协章程中也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单位都必须共同遵守。为了使我们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在重大的政治原则问题上保持认识上的一致,同心同德地为完成共同的任务而团结奋斗,就需要开展经常性的学习和思想教育,需要有积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在这方面,人民政协有长期开展学习工作的实践经验,有自我教育、自我改造的优良传统,还有相应的组织学习的机构和适宜的学习形式,各级政协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这些优势,组织和推动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委员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时事政治和现代科学知识。学习中要提倡解放思想,畅所欲言,坚持不抓辫子、不打棍子、不扣帽子的方针。要经常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把学习和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同履行协商、监督的职责结合起来,立足于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进共同政治基础上的团结合作。对于有的地方政协近些年来出现的忽视或削弱学习工作的倾向,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四、政协中的共产党员要成为执行党的统战政策的模范。
政协中的共产党员,特别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共产党员,是受组织委托从事统一战线工作的。他们一方面要通过自己的行动确保党对统一战线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另一方面要切实有效地搞好同各民主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因此,必须成为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模范,与党外朋友合作共事的模范,廉洁奉公和保持民主作风的模范。在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合作共事中,要平等待人,坦诚相见,善于协商,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尤其要注意听取不同的意见,接受监督,坚决杜绝对党外朋友盛气凌人,搞“一言堂”,或对他们的批评意见敷衍塞责的行为。对在政协中担任领导职务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要予以充分的尊重、信任和支持,使他们能够知情出力,发挥所长,有职有权有责地进行工作。要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交朋友,与他们经常沟通情况,交流思想,出现矛盾时,在四项原则的基础上求大同、存小异,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求得正确解决,真正成为政治上团结合作,工作上相互支持,生活上彼此关心,肝胆相照的挚友和诤友。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对于我国的整个政治、经济生活,对于我们的爱国统一战线,对于我们人民政协的工作,都会产生重大的积极的影响,各级政协都要为贯彻落实这个文件做出努力。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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